内蒙妻子因丈夫拒绝吃火锅的要求其妻子跳车身亡
2月5日内蒙古,妻子想先吃火锅再看孩子,被老公拒绝后生气跳车身亡,而丈夫也因此被告上法庭……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这个让人唏嘘的案子
事件经过
2020年9月的一天,王强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一直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丽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强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后排的李丽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带自己去吃火锅的想法,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王强发现妻子跳车,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但医生到场后发现,李丽是头部落地,所以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以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王强的辩护律师表示,王强发现妻子跳车后进行及时抢救等待救援并报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本案的发生李丽有重大过错,李丽因为想出去吃火锅而拒绝看望女儿才引发本案。她突然跳车后王强始料不及,并且及时停车急救,并拨打120为被害人争取宝贵的时间。王强从事发到案的全过程始终没有拒绝、逃避、抗拒,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并取得谅解。
此外,在案发前,本案被害人李丽借了27万的外债,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而王强不仅一个人担负起了照顾年幼女儿的责任,还一边打工一边偿还债务。辩护律师提出,王强虽然过失致人死亡,但没有主观恶性。他是年老的母亲和年幼的女儿唯一的依靠,希望法庭能够判处王强缓刑,从而有利于他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尽快偿还被害人留下的巨额债务。
事发后,王强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并承担起赡养义务,其岳父也对王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认为,王强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事发后,王强的自首行为依法可减轻处罚。但家里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顾、外债需要偿还等情况,与本案定罪量刑无关,本院不予采信。量刑时考虑王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搜集了众多网友的评论:丈夫王强何罪之有?不是自杀吗?对此法院判决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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