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 退休3年后落马
据江苏省高院消息,2月3日,江苏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陈逸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陈逸中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注意到,陈逸中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的副手。
陈逸中
陈逸中,1955年6月出生,江苏常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陈逸中的仕途一直未离开江苏省,曾先后担任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镇江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镇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6月,陈逸中上调江苏省公安厅担任副厅长、党委委员。2013年3月,他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同年7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两个月后,兼任省维稳办主任。
2015年3月,陈逸中被任命为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2018年8月退休。
2021年10月,陈逸中落马。被查前,他任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理事会会长。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期间,陈逸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2年至2018年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969万元。陈逸中在江苏省公安厅任职期间,违反公安部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连云港(5.090, -0.11, -2.12%)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陈逸中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两次率队进驻地方督导扫黑工作
政知君注意到,陈逸中还曾担任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组长。
按照全国扫黑办2020年第一轮特派督导工作的部署,2020年7月20日,全国扫黑办江苏省特派督导组进驻连云港市开展特派督导工作。
2020年7月21日上午,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会,全国扫黑办江苏省特派督导组组长、江苏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原省委维稳办主任陈逸中主持汇报会并讲话。
同年11月10日,全国扫黑办第15特派督导组在枣庄市举行案件评查会,对全国扫黑办交办的重点督导案件——峄城区李某涉黑案件的查办情况和相关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评查,特派督导组组长陈逸中主持评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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