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岳海燕(山西大学文学院讲师)
中国古代诗歌一直注重押韵。严格的押韵,就是韵脚字的韵母和声调都是一样的,从而形成一种音律的回环美。最早的诗押韵,自然没有大家共同遵守的规范,应该是作者以母语方言为标准。在音值方面,不同的方言对单词的发音会有所不同,但对单词的分类可能是相同的。例如《诗经·周南·关菊:“关关菊鸠,在河之洲。淑女,君子好恋。其中,“鸠”、“洲”、“菩萨”不仅在当时押韵,而且用今天的普通话和许多方言朗读,也押韵。
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不同方言对发音的分类有时也不完全相同。因此,经常会出现一种情况:用甲方语读一首诗是押韵,而用乙方语读则不押韵。因此,“共同标准”的吸引力,即要求人们按照一个标准押韵,而不是按照任何方言的标准押韵。反映“共同标准”的是押韵书。
韵书出现在魏晋时期,首先按照音调标准对汉字进行分类;同一音调的单词按韵母标准进行分类;同一韵母的单词按声母标准进行分类。唐代以后,韵书成为人们写格律诗赋的统一标准。这一标准是书面上的硬性规定,与社会口语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一致,后来又渐行渐远。今天,人们不知道韵书中一个字的实际音值,只知道当时的发音分类。
如今,当人们用普通话读古诗时,常常会遇到韵脚字不押韵的情况。比如白居易的《续古诗》:“戚戚复戚戚,送君远行役。非中原行役,海外黄沙歧。独居妾,一路递长征客。君望名归,妾忧生死隔。谁家没有夫妻?谁不离拆?恨薄命身,嫁迟别日迫。妾身有存死,妾心无改变。生为闺中妇,死作山头石。诗中的“役、歧、客、隔、拆、迫、易、石”是一组在韵书中属于同一韵的字,但用普通话读,就不押韵了。
有些人不愿意感受到节奏的回环美,所以他们采用类推发音的做法。比如“斜”在平水韵中属于“下平六麻”,常被用作韵脚。比如刘禹锡的《乌衣巷》:“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进普通百姓家。杜牧《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在爱枫林晚上,霜月红于二月花。所有这些诗都用“花”、“家”、“斜”押韵,而“斜”则用普通话读“花”、“家”押韵。因此,有人主张用“花”和“家”的发音类推,把“斜”读成“”,以求和谐。这种做法长期以来一直很流行。
但问题是,这种类推的做法能否贯彻到其他诗歌中?
例如,刘禹锡《台城》:“台城六代竞豪华,结绮临春事最豪华。千户千门成杂草,只有一曲后庭花。夏松的《廷试》:“殿上根衣明日月,砚中旗影动龙蛇。纵横礼乐三千字,单对丹龙日未斜。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把“奢”和“蛇”都读成“”?另一个例子是,“下平六麻”的韵中有“车、邪、遮、信、耶、食、蜗、爷、一些”等字样。如果它们出现在诗歌的韵脚上,是否也应该将韵母改读为“ā”呢?
汉字古音的音值确实是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各种拟议只能谈论。前人用当时的声音读《诗经》,发现节奏不和谐,于是提出“叶韵”,受到后来研究人员的批评。事实上,把“斜”类推读成“”几乎和“叶韵”一样。如果允许这种“类推”,古诗韵脚的发音就会变成一锅粥。
明代陈第说:“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我们只能推测诗歌韵脚的发音在当时是和谐的。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即使在那个时候,也可能不和谐。因为中世纪以来,人们按照韵书的规定押韵,并不照顾当时口语中韵脚字的音值。笔者认为,在古代诗歌的阅读中,知道这些韵脚字是韵书中的韵类,有节奏回环美就够了;而不是把“斜”读成“”。
到了南北朝,文人们开始关注和重视字音的调整作为行文中的重要审美标准。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一简之内,音韵尽异。在两句话中,轻重悉异。“它的讲究已经很细致了。这种对韵脚字以外文字的音律讲究,导致了律诗的产生。律诗的平调模式是古人在长期创作实践中获得的平调的最佳匹配状态。利用平调对立的声音,营造出声调起伏变化的美感。
比如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望瀑布挂前川。飞下3000英尺,怀疑银河落九天。这首诗使用的平调模式是“平调平调平,平调平调平。平平窄平平,平平平平平”。“生”在第五个字的位置,可平可窄,其余字音符合模板规定。这里的“看”读平声”,才符合模板的规定,如实传达声律效果。“看”是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多音字,读“”时指“让视线接触人或物”;读“”时,意思是“守护”。因此,人们很容易把“看瀑布挂前川”的“看”读成去声”。
此外,“过、思、听、忘、望、叹、论、醒、凭”等。,在古诗中都有两种情况,出现频率很高,要随时注意识别。
古诗有一套知识体系,教与学都要尊重,遇到相关问题要给予足够的解释,使知识积累一步一步地保持一致。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04日 12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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