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包公能有三口铜台和尚方剑吗?
文/老张在路上
被人们称为“包青天”的包拯,不仅在宋代历史上,而且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事实上,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传统民间戏曲的巨大影响。
在明代益阳腔包公戏《高文举珍珠记》中,包青天就是这样上场的:“(皇帝)给我一把金剑,两个铜台,一个锈木,一个金狮印。一十二根皇家棍子……给我黄木枷锁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锁黑木杖,专判人间事不平。
在这部剧中,“金剑”是尚方的剑,可以先斩后奏;“铜断头台”是“三断头台”的原型:“龙头台”杀皇室亲戚,“虎头台”杀贪官,“狗头台”杀犯罪奸民。
无论谁等,只要敢作奸犯科,违法乱纪,遇到明察秋毫,不畏权贵,公正廉洁的包公,都逃不过法网的制裁。于是就有了专门的包公戏,比如赵王、国叔、陈世美等等。包公一出现,肯用三把铜和尚的剑,一定能摆脱暴力,让人心旷神怡。
包公的刚正不阿,一身正气,执法如山的形象,也将永远在人民中口口相传。
但是查阅历史资料,在包公所生活的宋仁宗时代,无论是处决犯人还是出差办案,都不可能有铜台,也不可能有尚方剑。这只是普通人期待青天大师和人治思维的文学戏剧化的体现。
字希仁(999-1062年7月3日)。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登进士第五年(1027年)天圣。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训练选将,丰富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要求朝廷允许解盐通商。在知诫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转运使,移交知颍、扬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六年(1061年),嘉佑被提升为枢密副使。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包拯诚实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决心英明,敢于为人民申不平。因此,它被称为“包青天”和“包公”。北京师傅有“关节不到,阎罗包老”的说法。后人把他当神崇拜,认为他是奎星的转世 ,由于民间传说其黑面形象,又称“包青天”。
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嘉佑七年(1062年)五月突然生病。 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仁宗亲自哀悼,并为其辍朝一日 。追礼部尚书,死后的头衔“孝”。
包拯在社会上享有盛誉,因此人们广泛传诵他的事迹,并将其理想化、艺术化,衍生出许多轶事传说。
《宋史》三口铜台·没有记载包拯传。
关于“铜断头”的歌词最早出现在元杂剧中。比如《包待制智勘后庭花》第三折云:“你也是这么说的。和你势剑铜断,限三天就跟我问这件事。第一次提到“铜台”这个词,“势剑”就是俗话说的“尚方剑”。这里强调的是皇帝授予包公先斩后奏的权利,这也为以后的包公戏提供了三个铜台的原型。
清代评书艺人石玉坤的《三侠五义》说:宋仁宗派包拯到陈州检查救灾情况,统理民情。包公提出“臣无权,不能服众,难以奉诏”。仁宗立即给了三个皇家信件,包公回家,让公孙策仔细参与。公孙故意用“信”字作为“断头台”字,分为上、中、下三个产品,按照龙虎犬的风格做成三把断头台。
包公满脸笑容,啧啧称赞;仁宗看了,早就明白了包公的意图,称羡他的奇才巧思,立刻准确了所奏。
《三侠五义》是一部小说,元杂剧是一部戏曲,自然不足以作为史料。
包公的三口铜台是不可能的。包公戏中不可或缺的法宝尚方剑也来自元明清落魄文人的想象,绝不可能出现在宋朝法庭上。
关于尚方剑的记载,最早出现在汉代。在汉成帝(公元前32至公元前7年在位)时,朱云写了一封信:“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陈一人以厉其余”。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为供御器物,因此有斩马剑,剑利可斩马也”。 所谓“马臣”是指帝师张禹,尚方斩马剑是皇家特产。锐利可斩马,号尚方斩马剑。
张禹时是宰相,是汉成帝刘羁的老师,受宠若惊。成帝听了大怒:“小臣居下聊天,廷辱师傅,罪死不赦。命御史把朱云绑起来,朱云紧紧地抱着殿前的栏杆,争论着,甚至栏杆都断了。左将军辛庆忌为朱云求情,幸免朱云死亡。这就是“朱云折叠门槛”的著名故事。朱云要求的尚方斩马剑,俗称民间尚方剑。
在这个故事中,虽然“尚方斩马剑”这个词出现了,但它只被赋予了皇权和特权,并没有作为司法制度公开实施。
根据历史学家吴钩的文章,宋代有“每次将军出讨,都会给御剑自由,有犯令者,听其专杀”这里的“御剑”很像尚方的剑。其实宋代的“御剑”有点像汉晋时期的“假战斧”,但权力要小很多:战时只授予将军处罚违反军法的士兵的特权,不适用于文官制度,更不可能应用于司法制度的刑事审判。
以尚方剑的名义象征着专横的权力,应该从元代开始举行盛大的授剑仪式。忽必烈(1260-1294年在位)时,道士张留孙用神道治愈了皇后的病,“帝后大悦,即命留孙为天师,留孙固辞不敢当,乃号上卿,命尚方铸剑以赐,建崇真宫于两京,俾留孙居之,专掌祠事”。 尚方剑此时尚未用于政务和军事,但已被视为专断权力的象征。
从史料上看,明代“万历三大征”开始实施赐尚方剑专杀便宜行事的做法。
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拜叛乱,万历皇帝“用尚书(石)星言,给魏学曾尚方剑督战”。魏学曾调兵包围宁夏镇,但“迷茫招抚”。明廷用甘肃巡抚叶梦熊代替魏学曾,“也送方剑”。这时,明军已经围城半年了。叶梦熊决河灌城,利用拜内乱,突破城市,“尽杀拜党,降人2000”。拜子承恩被绑到首都,被处死。这场战争的胜利让明廷尝到了甜头,方剑也开始频繁送给尚。
然而,即使在明朝中后期, “赐尚方剑”也是类似于“假战斧”的战时措施,不适用于一般刑事司法。然而,明代的“给尚方剑”制度可能激发了当时落魄文人的想象力,所以他们在编包公戏的时候给包拯加了一把尚方剑,给了包公先斩后奏的权利。只有这样,他才能斩断徐爷陈世美。即使皇帝的圣旨下来了,也晚了一步,人头落地,再也接不上了。
历史上所谓的“包青天”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也不可能使用皇帝的权力,他也没有所谓的“三口铜断头”和尚剑作为法律代码。
包青天在人们心目中嫉恶如仇,也就是管天管地的三口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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