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乔刚 通讯员 张毅)近日,陕西省林业局授予潼关县“省森林城市”称号。
据了解,县2017年启动“省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工作为巩固和完善“生态县”战略建设成果,促进重要民生项目的经济转型,要求镇、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抓住机遇、科学规划,根据当地情况,坚持实施,创造亮点和示范项目,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近年来,县牢固树立了“绿水青山是金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陕西东门,建设美丽的新潼关”为目标,以“省森林城市”为生态环境恢复和县经济转型、创新机制和工作模式的综合起点,突出“高原、城市、农村、道路、海滩”建设五个板块,大力实施“三北保护林、秦东园林、陕西东门高原绿化生态项目,动员全县参与绿色文明家园建设,实现绿化“历史转型”、森林资源有效保护、生态文化继承、城市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农业产业进一步优化、人民收入稳步增长。
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46.23%,城市绿地率4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8平方米,村庄绿化覆盖率36%以上,全县道路绿化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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