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建设人才)〔2018〕74)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在线查询。
今天,杜川管理研究部与您讨论,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哪些证书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哪些资格证书已经明确无效?以避免盲目的研究!
一、原职业资格证书75%已取消,目前只有140项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详见下文),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保留了140项职业资格,特别强调三项“不允许”。
1.目录外的一致性不得专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
2.除准入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外设立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三、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明确提出的“三不”原则是否取消了所有其他证书?不是真的!除上述证书外,工程建设领域还有许多其他证书。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八名成员和工种目录中列出的184种工种。
然而,杜川管理研究部认为,从证书的黄金含量来看,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黄金含量肯定很高。主管部门认可的部分证书是由行业分阶段发展的需要设立的,可能分阶段存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建筑企业最低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设办公室),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2018〕53)取消建筑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也就是说,从2018年11月5日起,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机械人员、造价人员、劳务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将不再需要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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