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肯定都很熟悉张庭这个名字。前几天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封核实函显示,“TST法庭秘密涉嫌传销。裕华区市监局核实后,判决“TST母公司上海达尔威涉嫌传销。
光环下的“秘密”大多数明星都是明亮的,生活在电子屏幕上,远离普通人,但当我们发现我们有机会接触遥远的明星,他们“兄弟”,可以和他们一起赚钱,崇拜明星将转化为盲目信任。此外,传销程序复杂繁琐,受害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导行为,成为明星盈利的木偶。
在张婷和林瑞阳的“法庭秘密”中,与他们和其他明星合影是对代理商微信业务的最高激励。他们有感染力的话语和亲和力的形象也让代理商放下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明星林瑞阳和张庭会告诉代理商,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尤其是林瑞阳,自称是所有代理商的林大哥,“让姐妹们站在我的肩膀上赚钱。“这些行为和话语让他们一下子接地气,拉近了距离。而张婷也会亲自鼓励代理商,成为大家心中“集美貌、财富、才华、善良于一身的女神”。
两人不断被神化,最终成为代理商的“信仰领袖”。代理商无意识地运行,进入设置的链接和程序,周围的一切都堆积着虚假信息,但他们被“明星光环”遮住了眼睛,失去了区分和自我控制的能力。
传销的“套路”
其实明星本身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电视上出现的只是一个薄薄的形象,融合了观众的幻想和明星的构建,最终形成了“明星神话”,让观众为他疯狂。
张婷夫妇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用明星的外壳掩盖传销的本质,声称TST是“明星老板做好事”TST“一分钱不用投”,有明星老板保证,还能赚钱,这无疑会让很多人感动,大家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入。
传销是什么?
客户购买产品后,会卖给其他客户,形成销售网络,称为多层次直销。
但是,有些人在发展线下的时候,不仅要收产品钱,还要收产品钱入会费,这就变成了传销。
随着技术手段的更新迭代,传销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传销上的“网络”现象并不少见。电商微信业务,拉人分红,投资理财...听起来噱头满满,但很多行为本质上都是变相传销。
TST金字塔结构具有传销的三个特点,即拉头、支付入场费和团队报酬。
传销常见陷阱
1.电子商务“拉头”
这种传销通常表现为在购物中心APP上购物,成为会员,参与利润分红,公司上市后可以获得股权。
2.骗取“入门费”
这种传销以股权分红、高额佣金、短期内获得大额利润为诱饵,骗取受害者的“入场费”。
3.投资理财
这种传销以投资理财为幌子,吸引会员,发展线下。
4.网络游戏
这种传销通常以参与游戏的形式吸引他人参与游戏,可以赢得现金。
5.购物返利
这种传销方式常见的噱头是“免费购物”和“买多少回扣”,以“层层回扣”为诱饵吸引人们参与。
传销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刑法所称传销,是指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的组织、领导,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和服务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一个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奖励或回扣的依据,引诱或强迫参与者继续开展传销活动,欺骗财产,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对被开发人员的开发根据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的直接或间接发展计算和支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开发人员在支付一定费用的条件下获得加入资格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团队报酬”的规定。所谓“团队报酬”传销活动,是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开发传销活动的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根据线下销售业绩计算和支付线上报酬,谋取非法利益。
(图片来源于TST官网)
其中,《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强调对传销的认定,并结合具体行为后果进行分析。也就是说,只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才能构成传销。综上所述,传销活动有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两种违法后果。
在日益激烈的商业竞争环境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提高合规意识,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机制,谨防传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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