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作将不予支持。提主工作9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不支持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受试者准备“申请离职”,自然没有必要考虑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必要主张这一要求。
2.用人单位是否有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未缴纳社会保障、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受试者可以被迫终止辞职的,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此外,工人离职只需通知,无需申请。
法律依据被迫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主动离职。
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3.题外话: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②用人单位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主张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予以支持。
③用人单位非法调整岗位、调整工作地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予以支持。
以上情况仅简要列出。受试者工作了9年,突然提出离职,可能无法获得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可以被迫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如果后期有需要协助的细节,可以在文末下面一起评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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