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遍布在路上的电子警察
作为驾驶人应该怎么样?
答:时刻提醒自己
规范开车!安全驾驶!
可是有些人
为了躲避违停处罚
绞尽脑汁地遮挡号牌
殊不知,耍小聪明吃了大亏!
案例
7月6日,郭溪街道景德路
温州公安交警四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
停着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黑色轿车
执勤民警正准备取证
一女士慌张跑来称马上开走
经查,该车停下后
女驾驶员与一男子用蓝色塑料袋
对车牌进行遮挡
最终,女驾驶员被依法处以
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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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的驾驶证将被一次记12分。
在交通出行中
侥幸心理切勿有
个别驾驶员为了躲避监控的抓拍
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简直是“错上加错”
温馨提醒
温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任何企图在号牌上动手脚
逃避处罚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
来躲避抓拍
只会得不偿失,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来源:温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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