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小学午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性别: 与学生关系:
乙方(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无法接送孩子回家,在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决定将现就读于 班级的被监护人 (以下简称学生)交由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午餐、午休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期限
乙方同意接收学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含节假日,如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学校放假等) ,于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由乙方为学生提供午餐和午休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责任。乙方午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午托管理的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午餐环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安 排相应的休息并实施有效的管理。甲方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乙方教育学生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乙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乙方培养学生养 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午托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乙方管理。因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 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2、甲方应按时交纳午餐费。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午托的,甲方须提前向乙方请假。
3、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 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对乙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4、甲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到校回家, 对于无法自主回家的学生,监护人要按时到校门口接学生回家,对学生上下学期间路途安全负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向甲方通报学生午托期间的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遇特殊情况,随时通报。
2、乙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以防范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 学校安全保障各项制度和措施。
3、乙方须在午托期间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午餐实行分餐制,由学校食堂 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 、 作条例》 ,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4、乙方应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安排午托管理人员做好学生的安全管 理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经乙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乙方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理, 直至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在乙方正常接受午托服务的,乙方 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理,并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可在每月初向甲方预收午餐费,用于食物、水电费、午托管理人员的津贴及其他 相关费用等支出,并对午餐费进行专帐管理,按月公示收支。乙方要在当月底按学生就餐的实 际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不听乙方管理而发生安全问题,乙方不承担 责任。
2、学生午托期间,食用药品一般应遵照医嘱进行。午托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 紧急救助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家长进行应急处理。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 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未按时接送学生而发生的路途安全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由法律认定乙方过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救助和赔偿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 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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