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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海鲜类不能放味精鸡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2 06:52:45
导读

鸡精与味精 鸡精并不是从母鸡提炼的,而是味精的原料谷氨酸钠加上一些氨基酸组成的,多吃对身体不好,注意适当使用。友情提示:海鲜类不能放味精鸡精,用高汤做的菜不能放鸡精味精。一般我们所说的鸡精确实是在谷氨酸钠加上一些氨基酸组成,但是不少市场价格非常低的一些鸡精产品中,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化学香精制成,长期食用对人有危害。 请大家明白:鸡精绝不是从鸡身上提炼的,建议大家尽量食味精,少食鸡精在烹调时,如果加入

鸡精与味精 鸡精并不是从母鸡提炼的,而是味精的原料谷氨酸钠加上一些氨基酸组成的,多吃对身体不好,注意适当使用。友情提示:海鲜类不能放味精鸡精,用高汤做的菜不能放鸡精味精。一般我们所说的鸡精确实是在谷氨酸钠加上一些氨基酸组成,但是不少市场价格非常低的一些鸡精产品中,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化学香精制成,长期食用对人有危害。 请大家明白:鸡精绝不是从鸡身上提炼的,建议大家尽量食味精,少食鸡精在烹调时,如果加入过多鸡精,则会破坏菜肴原有的味道而影响口味。

鸡精在使用中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鸡精中含有10%左右的盐,所以食物在加鸡精前加盐要适量。

2.鸡精含核苷酸,它的代谢产物就是尿酸,所以患痛风者应适量减少对其的摄入.

3.鸡精溶解性较味精差,如在汤水中使用时,应先经溶解后再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被味觉细胞更好地感知;

4.鸡精中含有盐,且吸湿性强,用后要注意密封,否则富含营养的鸡精会生长大量微生物而污染食物。味素,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味精是食品增鲜剂,最初是从海藻中提取制备,现均为工业合成品。毒性: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常规食用量对人体无害。中毒表现:部分西方人在进食富含味精的食物2小时内,出现头痛,面红,多汗,面部压迫或肿胀,口部或口周麻木、胃部烧灼感及胸痛等症状。此现象多出现在中餐用餐后,因此有些西方人将此现象称为“中国餐馆综合征”,但此现象和进食味精的关系至今未能证实。紧急处理:误服过量味精后勿须特殊处理。出现“中国餐馆综合征”者也可口服维生素B6,每天50毫克。中毒预防:可以放心食用味精,但不要使用量过大,一般每天每人食用量不要超过20克。味精是一种增鲜味的调料,炒菜、做馅、拌凉菜、做汤等都可用。 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另外,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味精虽能提鲜,但如使用方法不当,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看了一些关于味精的帖子,把它们归纳了一下,这里包括了味精在烹饪中的使用技巧和如何科学地使用味精。

1.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味精则只有一种鲜味,而它的鲜味和高汤的鲜味也不能等同。如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致使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2.对酸性菜肴,如:糖醋、醋熘、醋椒菜类等,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物质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3.拌凉菜使用晶体味精时,应先用少量热水化开,然后再浇到凉菜上,效果较好(因味精在45℃时才能发挥作用)。如果用晶体直接拌凉菜,不易拌均匀,影响味精的提鲜作用。

4.作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危害人体。5.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释度是3000倍,人对味精的味觉感为0.033%,在使用时,以1500倍左右为适宜。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似成非成,似涩非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儿食品暂不用味精;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摄入量不要超过6克。

6.味精在常温下不易溶解,在 70 C~ 90 C时溶解最好,鲜味最足,超过100C时味精就被水蒸气挥发,超过130C时,即变质为焦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还会产生毒性。对炖、烧、煮、熬、蒸的菜,不宜过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锅时放入。

7.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回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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