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银行产品的性能和表现形式看,银行产品主要分为核心产品、基本产品和外延产品三大类:
1、核心产品:是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能够满足客户具体金融需求和投资收益的产品。如汽车贷款、教育储蓄等。它满足客户基本的服务需求,并让客户获得利益。核心产品一般都是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而设计的具有特殊意义的产品。由于银行产品的专业化较强,银行客户经理在营销过程中要向客户揭示隐含在每一产品的各种客户需要和能满足客户需要的某种形式。
2、基本产品:是银行产品构成的基本部分,是银行某一产品赖以依托的基础。如存款、贷款等,是某一产品的基本业务形式。如按揭贷款的基本产品是“贷款”,储蓄存款的基本产品是“存款”。
3、外延产品:也叫做扩展产品,是指银行产品中为客户提供功能扩展或超值服务的那一部分产品,属金融产品的系列化业务,是银行产品的延伸,用以配套解决客户的全部问题。
(二)从银行产品的业务划分上可以分为负债业务产品、资产业务产品和中间业务产品三大类:
1、负债业务产品:负债业务就是资金的使用权从客户转移到银行,构成了银行对客户的负债。如日常所说的存款就是主要是银行负债业务,是客户将资金交付银行使用,由银行付给存款人利息的一种行为。银行设计和生产了许多银行产品,用以办理负债业务,如各种储蓄存款、单位存款、同业存放以及清算占用等。
2、资产业务产品:与负债业务相反,资产业务是银行把资金出让给客户使用,并从中收取一定利息的业务。为了办理资产类业务,银行也设计生产了许多银行产品,如各种贷款、票据贴现以及金融租赁等。
3、中间业务产品:这是银行为满足向客户提供各类中间业务服务而设计开发的产品,这类产品通常不需要占用银行资金,主要是通过银行自身资源为客户服务来收取手续费。如传统的结算、汇兑、担保,以及新兴的代理保险、代客买卖外汇、基金等理财产品,还包括咨询评估服务等。
(三)从银行产品的层次来划分可以分为基础业务产品、衍生业务产品和组合银行产品三大类:
1、基础业务产品:主要指导传统的银行业务产品,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投资业务产品,结算、担保、代理、咨询四大类中间业务产品,以及信托、租赁业务产品等。
2、衍生业务产品:是依靠某种资产作为基础来表现其自身价值而派生出来的银行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契约、期货、期权、互换等产品。
3、组合银行产品:是一种跨越市场的产品,它可能跨越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以及商品市场中两个以上市场。如证券存托凭证、股指导期货,以及资产债券化和结构化银行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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