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古称菊潭古治。现存建筑为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由钦加同知衔正五品官章炳涛主持营建,占地27,000平方米,厅堂房舍260余间。是我国保存最完好的封建社会县级官署衙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衙始建元朝大德八年古称菊潭古治占地27,000平方米进入县衙,首先映入眼帘是照壁,为青砖浮雕组成的一字型建筑群,正中有一个形似麒麟的怪兽,叫“犭贪”,主要是警戒官员不要贪赃枉法。
照壁对面的牌坊叫“宣化坊”,它面南书“菊潭古治”,面北书“宣化”二字,是知县每月的初一、十五宣讲圣谕,教化百姓的地方。大门面阔三间,明间为百米甬道的过道,
东梢间的前半间置喊冤鼓一架,供百姓击鼓鸣冤之用;西梢间的前半间立有两通石碑,上面刻着“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更增加了县衙的严肃性。
进入大门,就能看到寅宾馆、衙神庙、三班院、膳馆和国内仅存的清代监狱。过了仪门,是高大壮观的县衙大堂,大堂为单檐硬山式建筑,建筑面积230平方米,堂前有宽阔的月台,堂内雕梁画栋,彩绘清晰美观。
堂中有一暖阁,为知县公堂。暖阁两侧分置仗、刀、枪、剑、戟、刑具等,也为知县审理重大案件、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暖阁中间的八卦图,精致优美,周围的三十六只白鹤栩栩如生,欲展翅飞翔,令游人留连忘返。
两块跪石上留下的跪坑格外引人注目,它体现了封建时代的威严和等级。大堂前甬道的两侧,东为吏、户、礼房,西为兵、刑、工房,是旧时衙门的职能办事机构。
大堂东边为县丞衙,西边为主簿衙。穿过屏门,即为二堂,是知县调解处理一般案件的地方。过二堂就是三堂,是知县日常办公的地方,如果办理的案件涉及机密,即在此审理。
另外,在三堂的左右还有一个跨院,称为东西花厅院,是知县及其家眷饮食起居的地方。后面有后花园,是知县休憩娱乐和回避政事的地方。
县衙所有建筑物前的匾额、楹联以其语言精炼、内涵丰富而令人赞不绝口,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三堂前的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内乡县衙现位于伏牛山南麓南阳盆地西沿(河南省南阳内乡县城东大街中段北侧),坐北面南。大堂县衙坐北朝南,存房屋98间,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有大门3间,大堂面阔5间。木制构件上全部有花鸟彩绘,姿态各异,栩栩如生。柱上嵌木联一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大堂中间悬挂“内乡县正堂”金字大匾,匾额下为知县审案暖阁,阁正面立一海水朝屏风,上挂“明镜高悬”金字匾额。
三尺法桌放在暖阁内木制的高台上,桌上置文房四宝和令箭筒,桌后放一把太师椅,其左为令箭架,右有黑折扇。暖阁前左右铺两块青石,左为原告席,右为被告席。大堂两侧有议事厅,大堂后侧有平房两间,为衙皂房。
过衙皂房即至重光门,门上悬挂“天理国法人情”金字匾额。回廊式的走廊,围绕两侧配房,过重光门,两侧有重檐双回廊配房,正面为琴房,面阔5间。堂后院落两侧有配房,前后檐下皆有回廊,正面为迎宾厅。
出迎宾厅又一进院落,正面为三堂,左右为回廊式配房。三堂两侧有东西花厅院,为眷属宅院。三堂后为后花园,已毁。衙内院落开阔幽静,气氛肃穆。院中现有一元代桂花树,树高9米,枝叶繁茂,另有一株南天竹,四季常青。这座县衙是我国保存最好的古代衙署。内乡县建筑群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
它在整体布局上严格按照清代地方官署规制,表现了“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朝后寝、狱房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同时,内乡县衙受主持营建者、浙江绍兴籍正五品县令章炳焘的影响,整个建筑群融长江南北风格于一体,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深邃森严,变幻无穷。
内乡县衙是中国封建社会县级政权衙门的实物标本和历史见证,是一座十分珍贵的文史资料库。内乡县衙简介上已经开旂16个实物展厅和衙门文艺表演,更加系统地揭示了衙门文化的丰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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