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第2-3期,原文标题《五花肉的英雄主义》,严禁私自转载,侵权必究
一桌家宴,需要一盆红烧肉坐镇,就像时代需要英雄,人类需要五花肉。
记者/驳静
摄影/常缓山
顺德黄连村的刘绍华,他以传统手法烤制叉烧
猪肉档口作秀场
菜市场的猪肉档口上,仿佛秀场,猪的各个部位都有出场,只是咖位各有不同。它们守在各自的位置,不忘搔首弄姿,努力展览自己。能见着雪花纹的猪颈肉,挑眼挂在醒目处,你去问价,摊主眼睛都不抬地告诉你,就这么两块,就我这个摊位有,意思是爱买不买,不买别烦我;一堆蠕动的大肠,盘踞出软趴趴的怪模样,但这个东西,犯不上推销,不冲着它来的人绝无可能捎带手地买走它;猪脑列队,齐齐整整,排在一张光洁的餐盘上,餐盘往最边上一摆,特地来寻它的客人不会错过;三五个猪肘猪脚堆成金字塔,用高度压倒余众;猪里脊则属于大家闺秀了,鲜鲜嫩嫩地往那儿叉手一站,足以艳压群芳。
别忘了还有猪皮和肥肉。摊主就在档口将一片猪皮摊开来操作,一点点割下那白花花的猪膘,丢在一边。又举起气喷枪,往猪皮上喷,稍微一走神,游走的喷枪多停滞一秒,猪皮就被烫起了卷儿,龇牙咧嘴的,让观者不小心叫了一声疼。在汕头龙眼市场,其中一个猪肉档的摊主,意外地是一位戴着眼镜的文雅女士,倒像一位老师。她听到异响抬头,冲我羞赧一笑,拿起抹布一抹,那卷曲的猪皮就平静下来,这一抹其实是为了刚刚烫掉的猪毛。
但猪头不是每个猪肉档口都有,却是人人爱谈起。
无论广东还是浙江,遇到的人都提到猪头,带着喜气洋洋的神情,偶尔还有点自豪,但用过去时较多,用将来时少,想来用猪头作年福也是一个正在消退的旧习俗。碰上旅居在外、早就将他乡当故乡的人,话头一起就带人前往几十年前。刘昶教授人生中大部分时间在北京和巴黎度过,这一年多来客座汕头大学,他的童年,则在上世纪60年代的杭州度过。他那一代人自然是家家户户都要买猪头作年福的。
我的童年则是90年代,也在浙江,是富春江岸的一个山村,家里头每年都会养猪,不多,就养一头,足够自己家吃。我妈妈未出嫁时,外婆养的猪就有三四头之多,她们姐妹三人,每天放学书包一丢就上山下地砍猪草。那个时候山间地头,猪草都紧俏,早就被其他人砍光了,那也没法子,猪要吃饭,人就得喂它。她们姐妹经常分散行动,一个去那片油菜田里,偷偷砍那底部的发老的油菜叶,祈祷不要叫人发现;一个可能还得往山上走,爬得越高,去的人越少,获得猪草的希望就越大,反正话是这么说的,“猪吃百样草,看你找不找”。
我6岁那年,我妈妈的养猪生涯迎来高峰,大肥猪长到了190斤!村里的屠夫老徐都夸她能干,“讲不定要拿冠军了”。她高兴坏了,因为就在上一年,她精心挑出来的小猪仔,长到一百斤出头就不肯往上长了,到现在我妈妈还耿耿于怀,“品种没挑对,光吃不长肉,你小时候也那样”。
杀猪现场就发生在我们家门口,那时农村地面普遍没浇水泥,沾点雨水就得踮着脚走路。我爸说他记得很清楚,老徐提起尖刀时他硬把我抱走了,不看那血腥场面。等猪一声接一声嘶鸣渐渐止了,父女俩这才折返。但我耳朵里还残留着余音,不敢凑太近,只远远看着两个大塑料盆装满猪血,红艳艳的,想象不出,这猪血吃起来口感竟会像是水果果冻。噤声了的猪在那案板上躺着,脑袋硕大,嘟囔着一张嘴,有点不高兴自己被宰了。
老徐两脚踏着巨大的黑色雨靴,直通膝盖,这两只靴子在地上移动的时候,仿佛有地动山摇的效果。它们向我走来了,我盯着它们,感到离我越来越近,猛地抬头看他的脸,觉得怎么他也嘟囔着一张嘴。哦,他是努嘴让我爸爸搭把手,同他一起将猪放进大木桶。那时候很多人家里都会备这样一只桶,叫“王桶”,反正意思就是全世界最大的木桶,专门用来给猪褪毛。
沸水滚滚浇进去,一盆接一盆,王桶装水的空当里,老徐点起一根烟。烟抽完,他伸手指试了一下水温,冲我爸“一努嘴”,两人将肥猪小心翼翼地按到桶里。去猪毛是桩细致活儿,张爱玲写她在浙江温州过年看杀年猪,为了褪毛,可怜的屠夫要用嘴去衔着猪脚,“从猪蹄上吹气,把整个的一个猪吹得膨胀起来”,她借住的闫先生家里有女佣,那些猪脸、猪脚犄角旮旯里的猪毛就交由她们处理了。
普通人将猪头买回家,少不得需要亲自再伺候一遍。主妇们忙,这项任务有时就落到小朋友身上。刘昶小时候住的地方只有集体公用厨房,小朋友们坐在竹椅上,面对一只大水盆,一起给猪褪毛。女孩子坐得住,一根一根拔,就当在绣花了,他总是最没耐心的那一个,试图学大人,用烧红的烙铁去烫猪脸,小孩子哪里掌握得了那火候,总给猪脸烫出一脸伤,换来一顿骂。他后来到北京上学,又去法国生活20多年,半个世纪过去,这集体厨房里水汽氤氲的画面场景,仍历历在目。
旧时说腊月二十六之后就可以杀年猪了,现在政府对活猪屠宰管控严格,但浙江一带的农村,腊月二十之后,也放开了,毕竟还是要热闹地过年。杀完猪,接下来就是上盐腌制,做成咸肉,包括猪头在内,都要腌过一遍。等到了除夕,这只嘟着嘴眯着眼的猪头,会被供奉到八仙桌正中央,睥睨群雄。它的脑袋顶上穿出它自己那条尾巴,嘴被它自己的一截前脚撑得老大——有首有尾有脚,四舍五入算是一头完整的猪了。
这个时候的猪头肉腌得恰到好处,切一切直接就是一碗上好的下酒菜。我妈妈说这头190斤的猪,送给亲戚朋友三分之一!(怪心疼的。)剩下的都腌好挂到阳台。再往后,要直接吃就偏咸了。不过不要紧,马上春天就来了,咸肉配春笋,鲜味上天入地。
笋恐怕是质感更幼齿的肉
讲一讲腌笃鲜。
腌笃鲜是上海话,中间这个“笃”字要讲得短促而轻巧,飞一般掠过,得像水鸟擒鱼那样干脆利落。当然,上海话里头,笃其实就是“嘟”,拟声词,模拟汤锅伏在火上发出的“嘟嘟”声,这样听来,这是道上海菜倒是无疑。不过杭州人会认为,上海哪来的笋。临安人老董就是这么辩护的,他这几年在杭州开了家小餐馆,特色之一就是腌笃鲜。他说,笋这种东西,见风就老,从浙江运到上海,最快也要隔了夜。笋多金贵呀,老了上海人也舍不得扔,那就拿去炖汤,笋嘛就嚼一嚼,嘬嘬鲜味再吐掉,“那你说腌笃鲜是哪里的菜?”
临安一年四季鲜笋不断,老董说这几句当然有底气。不过在浙江,腌笃鲜说白了就是很家常的笋烧肉。
后人借苏轼大名,在“无竹使人俗,无肉使人瘦”后面杜撰一句,“要想不瘦也不俗,天天吃碗笋烧肉”。笋与肉之间于是有各种奇妙的组合,鲜笋或笋干,鲜肉或咸肉或火腿,当季有什么鲜笋便用什么,上面几种食材里随意选三两样都能搭配良好,最常见的组合就是春笋和咸肉——咸肉自然也须得是五花肉腌的。我小时候家里做这个菜,还会加入千张结,说是为了丰富口感,其实是劳动人民为了面子节省原料,千张结是豆制品,价廉而占地面积大,十来个结一下锅,肉就省去一半,味道总是足的,只是倘若家中来了客人须得满满当当才好看。但小孩子反而就爱吃千张结,豆制品浸在肉汤里,饱吸油脂与鲜味,入口又软嫩,吃它几个结,连米饭都省下了。
倘若用火腿代替咸肉,鲜笋之外又加入笋干,用的是金银蹄一类“生死菜”的理念,煲出来的气质与火腿老鸭煲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火腿也好,腌咸肉也罢,乃至鲜肉,为汤底提供鲜味与浓郁口感,还是不可避免地拱手将男一号的位置让给鲜笋。
老董的饭馆名叫“老懂茶食”,眼下这个时节,能在他这里吃到鲜笋,也是有缘由的,这是“种”出来的春笋。临安人管这个叫“孵笋”。竹林地表浇透,再铺上竹叶,厚厚铺一层,地表温度上来后,竹子会误以为春天来了,它就会开始长笋。
上、下图:“老懂茶食”的油焖笋,酱肉炒冬笋
早年鲁迅常在知味观请客,必点干菜焖肉,大作家自己爱吃。他是绍兴人,自己在家也爱做这个菜,不过会琢磨点创新,比方说放几个辣椒。在“知味观·味庄”,干菜焖肉这道菜,却因为同“金牌扣肉”和“东坡肉”重复而被舍弃已久。
那道金牌扣肉倒是每桌必点的。不过在很多人眼里,“知味观”这个品牌“年久失修”,集团化运营后,就没什么意外可言。翻开菜牌,它为自己这道招牌菜做的广告重点也是曾经获得过各类大奖,仿佛客人不是来吃肉的,是来吃奖的。我悄声跟摄影师说,这个由一圈绿色小青菜围拱着一座红色金字塔的造型,绝对能把你难死。
味庄的一位师傅为我们讲解这款金字塔造型是如何一步一步实现的,听来的确繁复,想来在当年,也的确是对“红烧肉”这一味的创新。一筷子捅到底,塔内还堆满了笋干,咸鲜软嫩,可那丰腴程度却像在嚼肉,那种嫩法又没有肉能够达到,怪不得有人说,笋是质感更幼齿的肉。要我说,鲜笋水分大,比谁牙感更接近猪肉,那还是笋干胜出——这真是笋干烧肉的妙处,不管五花肉被变幻成什么丑造型,只要火候到位,助笋干沁满油脂,它就是一碗好肉。袁枚说“万般食物皆可加笋”,可也只有肥肉能全身心地滋养笋干。
老董原名董涛,是土生土长的临安人
持续对梅干菜烧肉怀抱执念
再回到这猪肉档口,顶重要的一项还未点名:五花肉。
一块五花肉,天生有英雄气概,生来就是做将军的命,即便混在士兵中间,也一定会被挑出来。肘子啊大肠啊,一见它那玉树临风的气派,只会服服帖帖将摊位的最中间位置为它留出来。老板进货的时候,要是连几块像样的五花肉都没拿到,怎么好意思开张。
川菜里的回锅肉、盐煎肉和蒜泥白肉都很容易吃到,这几样菜都是非五花肉不可的。广州人做叉烧要找五花肉,杭州人做东坡肉、绍兴人做梅干菜烧肉,全国人民做红烧肉都要找它,甚至我还遇到好几家做腊肠的店主,标榜自己做腊肠选用了上好五花肉。从前,制作腊肠本是为了收集零碎肉料,不至于浪费,现代人却早已用起了整块的标志五花,这等埋没英雄的气魄可算得上是任性了。
厨师对五花肉于是又有更细致的讲究。有的只挑猪五花前半部分,因为它更不容易打散;有的对分层感兴趣,横剖面要绝对符合“五层”标准,仿佛非得如此方能证明自己不平庸;有的对肥瘦比有执念,四六开、五五开的尽而有之,但同时做出来的肉又要让肥瘦之间几乎没有过度。五花肉小小身躯所承载的寄托和希望可真是太重大了。好在它受得起。
有的人对五花肉最大的执念,还是梅干菜烧肉,比如我。
这是我最喜欢的“梅干菜烧肉”的样子
它还有个名字叫“梅菜扣肉”,听来是一回事,吃起来却大异其趣。梅菜扣肉是将肉单独煎完后切长片,码在干菜下方,固然还有再蒸的一道程序,与梅干菜发生关系时,却是肉在下菜在上,接触面其实虚有其表;但胜在样貌好看,肉肥瘦有致、大片平整,倒扣在干菜之上,没人能掩其丰采。
梅干菜烧肉要更朴实一些。它是将五花肉切块,煸过出油,加入生抽和老酒等调料,再倒入(大量)干菜拌匀,然后才是蒸。但这两个小时里,干菜和肉却是充分而亲密地接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对对方风味的影响似乎更有力度。只不过,端出来的时候必定是黑乎乎一团,肉块埋在干菜山堆里面,伸筷子进去扒拉两下,肥肉亮晶晶的影子在黑暗中一闪而过,才是你要寻找的那块肉了。这是个心急吃不到的菜,也是高级酒楼出于外形而不得不舍弃的菜。我有项极个人的体验,川菜馆子(他们有个类似的菜叫“咸烧白”)、浙江馆子,不论哪个餐馆吃到的梅菜扣肉,都蒸得过头,恨不得熬干肥肉所有油脂才肯作罢,吃起来就少了一份鲜活。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不爱扣肉,只爱烧肉,五花肉嘛,总要肥一点才好。
从前在家里,这一碗梅干菜烧肉,能管好几天。
广州餐厅“夹脚拖鞋与鱼子酱”的烤肋排,用的是伊比利亚橡果喂养的黑猪肉
头天晚上第一次出锅,自是心焦难耐,说也奇怪,从来都火候不足,永远不如第二天再蒸的。有时一想到明天蒸过再吃,会专拣瘦一点的吃,好将肥腴留给第二天。所以我一度以为,过夜那一冻可能解封了什么神秘力量,到了第二天它的香味终于得到百分百释放。后来才明白这想法多冒傻气,倘若我蒸它个一整个下午呢?哪里还会感到火候不足,还会嫌肥肉过肥。我妈妈向我吐露真相:每天忙忙叨叨照顾一大家子,梅干菜烧肉这菜做得了,第二天蒸在饭上就是现成的菜,所以第一次蒸的时候是要悠着半小时——烧肉其实不求别的,时间给够就成。苏轼他老人家起早就要打两碗肉来吃,还不就是煨了一整夜的火候吗?
嘴角泛油的一天,就交给五花肉开启了。“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反正一早起来先来两碗肉,老子就乐意对自己好你管不着。
不过我总是等不到蒸到饭上,早餐就眼巴巴地盼着了。倘若是白粥,就将干菜拌在粥里,黑白相间,也不像有的人要清清淡淡过早,说是干菜拌粥,也绝对要“不小心”捎上几块肉。倘若是炒饭就好办多了,头天晚上的米饭经过一夜已经失掉足够多的水分,掰两块放入热锅,很容易就自行散开。再看那碗肉,此时猪油凝结,黑色表面已经泛着一点白,狠心挖两勺丢进锅里,别的什么都不用加了,炒出来的就是一碗夺命干菜炒饭,再立志减肥戒碳水,这一碗炒饭都能使我立刻投降。
我们这趟出来的主题是猪,吃到行程末尾几天,越看“猪”这个字越起疑心,越吃猪肉越感到心惊,人人都提到今年猪价贵,讲起店里的红烧肉或东坡肉要率先叹一口气。老董最近撤掉了几个猪肉菜,其中一个是梅干菜烧肉,不过特地为我们又做了一回。因为不是卖给客人吃,头天晚上他就将肉蒸上了,所以等我们到,喝了会儿茶,说该开饭了,一小时内就把几样小菜都端上来了。当时不觉得特别,倒是半个月后某个写稿深夜,翻看手机相册时,最想再吃一遍的还就是这一桌。
手机照片里那一碗,被挖掉了一个角,转移到了米饭上,米饭晶莹,梅干菜乌黑,好吃到不容你细想。旁边一大锅笋烧肉其实吃掉不少,可是锅深似海,海中春笋茂盛,咸肉有余,仍像是未被动过,倒是锅脚下那盘小巧的油焖笋已经见底,说明这一席已然过半。说起来,梅干菜烧笋也能轻易搭配出一种组合。
中年人老董说起笋和肉的组合来头头是道,不过他在餐饮这个行当里是半路出家,在开这家小馆子前,他是个搞矿石生意并破了产的男人。他这家“老懂茶食”店堂不大,统共能坐下三十几个人,倒有一个包厢和一个阁楼,个儿高点的人上来会感到委屈。阁楼处是自留地,一张大长木桌,两边各是一张长条凳,房间尽头立着一张开放柜,摆满各色茶器。一面墙上却挂着《复仇者联盟》的海报,金刚狼是他的偶像,“身家百亿,心中却是正义”。一面是推拉窗,隔音效果奇差。我们在这阁楼上喝了一个钟头茶,6点不到,就听到楼下来了一桌女客,声音沛亮,询问“老板怎么不在”,又听一个镇定的带着口音的普通话音响起,“先点菜吧,一会儿来别的客人您又得等着急了”。
听到此处,老董跟我们笑笑,接着讲他的故事。
杭州“江南驿”餐厅的南乳仔排
终于轮到红烧肉出场
虽然梅干菜烧肉和红烧肉如果同时掉水里,我肯定救前者,但还是得承认,在五花肉做成的猪肉料理里,红烧肉当然要排在榜单首位,得压轴出场,因为它不分南北地域,是全国人民都爱吃的一道菜。
红烧肉前面能被冠以各种名目,但绝不会是“正宗”,没有哪个地方、哪家餐馆好意思这样说。毛氏红烧肉是不加酱油的,据说是当年毛主席看到酿造酱油的一口缸里极不卫生,从此不肯再吃酱油。厨师便想出法子,用糖色加盐代为上色,作为湖南菜,调味时还有豆豉和辣椒参与。各地还有用芋艿、土豆等淀粉类时蔬与五花肉红烧的做法,还有人爱吃南乳烧肉,这又是另一种风味了,杭州的“江南驿”餐厅有一道极妙的南乳仔排,色泽很诱人,南乳即红曲发酵的腐乳,它尤其调色,红玫瑰似的为一小碗肉徒增风情,倒是与江南驿所在的上天竺相映成趣。不过最美味的红烧肉,几乎可以精确到每个人和各自的家庭里,所谓“童年的味道”。
我常听我爸对我妈做的菜指指点点,自己从不下厨房,却总爱指点江山,但厚颜指点后又总能够补充一句,“不过你妈做的红烧肉那是真的香”,恰到好处地避免了一场家庭大战。对不吃肥肉的小女娃子来说,整块吞下就能称得上勇敢——小女孩都不吃肥肉的。我只隐隐记得有时没留神吃进了口,也会像咯到了牙,要吐出来的。淑女跟那肥腻腻的东西,仿佛天生不合拍。但小小年纪,不知减肥为何物,怎么就开始唾弃肥肉了,真是不得而知。
肥肉部分,我总是咬下来夹到爸爸碗里,不管有没有外人在,他都照单全收,小小的我内心以为这是父爱,长大后才知道,爱倒真的是爱,不过这爱多半是针对肥肉的。
杭州西子湖四季酒店中厨行政总厨王勇
西子湖四季酒店中厨行政总厨王勇,做有一道著名的红烧肉。我们到他的厨房时,一大锅五花肉块正在活泼地上下翻腾着,咕嘟咕嘟,颜色深沉,冒着热气,惹人探究。午餐高峰已过去,这一锅是为晚餐备下,厨房里节奏因此慢了下来,有人在扎石榴菌包,有人在处理白蟹,料理台上干干净净,只余一块案板,几个苹果已切成块。
在那咕嘟咕嘟的大铁锅边,王勇告诉我们,他做红烧肉,作料没什么新奇,无非就是料酒、生抽、老抽和糖等几样,现在它们已经切成了块,往前还有一道程序,要先将一整块肉先煮一回,“肉嘛,总是越大块煮起来越香”。说着,王勇又去另一头的送餐口查看订单,我跟在后头。等我们回到铁锅旁,我用余光扫到料理台,突然有个画面一闪而过,刚刚摆在那里有一样重要的什么东西,现在消失了。是吗?还是我看错了?跟厨师聊天,我会要求进入厨房,但往往感到不安心,仿佛闯进别人的人生,备感突兀,尤其是那些埋头干活儿的学徒副厨们会看你一眼,眼神里写着什么,却又沉默着继续干活儿。所以很有可能,刚踏进厨房、扫视一圈时,我只是习惯性不安了一小下,看错了也未可知。
后来到餐厅跟王勇继续聊天,一直很少言语的摄影师突然冒出一句“我看到苹果被加进去了”,我心头一亮,转头问王勇:“这是秘诀吗,这就是秘诀吧,这是不是秘诀?”三连问,真以为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新大陆。王勇神色平静,说苹果是第三个年头开始加的,起初只是心血来潮,想看看所谓的果甜能不能带来一些不同之处。但实际上,在一大锅肉汤里,几颗苹果不过水滴入海,能有什么舌头能辨别得出其中差别呢。“它们在锅里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煮一会儿,缩成小小一块,就要挑出来丢掉。”
即便王勇这么说,我们后来在灵隐附近一家名叫“解香楼”的餐厅吃红烧肉,跟厨师聊起天来,听他言谈之中倒是挺自豪地提到,他们的红烧肉是放了苹果增加了天然香甜的。对所谓“祖传秘方”,我们总抱有天然的好奇心,那些偷方子的传奇故事也总容易口口相传,又或者一听到“百年汤头”立刻要敬仰三分。王勇在这方面有大厨风范,用心,但坦诚。
金沙厅刚开业的时候,王勇设计菜单要做红烧肉,拿着尺子去量,肉店老板们意见都相当大,哪有这么买肉的。逐渐地才找到愿意配合的食材提供商。他心中一块理想的五花肉就是二层瘦肉、一块肉皮和二层肥肉组成。最开始找了浙江本地最有名的品种“两头乌”,做出来当然是好,肉很香,但是两头乌个头小,它身上那块五花本就不够大,只得放弃。要说昂贵食材,还有一个选择是进口猪肉,不过中国人讲究鲜食,进口猪肉势必冷冻过,做红烧肉就不大合适了。试了三个月时间,总算找到一家合意的。
找到了合适的个头和肥瘦比,不忙高兴,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他对这道红烧肉有两次裁剪过程,第一次是在煮完整块之后。未经切割的一大块肉放到锅里煮,煮至半熟,肉块定形后改刀成块,这时候,那些边缘的模样不好的部位就要修剪掉。全部煮熟之后,还要进行二次筛选,那些品相不好的肉块是二试没过的可怜虫,无法入选,上不了最终的餐盘。历经两轮筛选,进入终试的肉块们才会被珍而重之地收汁。用这样的劲头儿舍弃食材,近乎勇士。
猪肉旁边,还有鲍鱼作陪。
高级料理为了让红烧肉上得台面,想过很多办法。其中最经典的是增加高价食材,比如鲍鱼。比起梁实秋写到的干青蛤煨红烧肉,这又要昂贵一些了。但从味觉辅助上,青蛤要胜出,因为鲍鱼是一种本身没有味道的食材,而青蛤就鲜美得多。南京名厨侯新庆最早用干鲍煨红烧肉,王勇使用鲜鲍,而且还做得很好吃,后来侯师傅不服气,又使用更名贵的南非鲍鱼,二人似乎还因此闹过一点不愉快,不过在外人看来,倒有一点江湖侠客远远地过一两招的意思。
杭州美食家陈立教授提起这桩往事,说两位大厨其实对食物的理解却是一致的。鲍鱼的主要构成是胶原蛋白,本身的滋味非常中立,在它与红烧肉组合出来的搭配中,红烧肉为鲍鱼提供了味道,鲍鱼反过来却没有丝毫贡献,它固然是更名贵的食材,却不得不沾点别人的光,才能发挥一点自己在“牙感”方面的功用。牙感,就是触觉了,口腔里的触觉当然也很美好,广东人也极喜爱和擅长制作鲍鱼,不过我却不能感同身受,食客对一项食材的追捧,要以口感之外的溢价作支持。
王勇这道鲍鱼红烧肉端上桌来,不知情的,十有八九会误以为这是东坡肉。本来嘛,红烧肉的概念很广泛,东坡肉与它的区别就很模糊,都是五花肉,都是喜庆的颜色,吃客看到一大块珍而重之端上来的,那多半就是东坡肉了,很多店倾向于将肉装在盅里上一客,其实就是一大块肉。不过,红烧肉是一次成熟,东坡肉的上色、入味和成熟分三次进行,但这都是烹饪技法的不同,吃到嘴里,我们要求的也不过就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这一条而已。
王勇的这道红烧肉恰好验证了这款家常菜的难以服众,金沙厅开在五星级酒店,对客人的反馈当然额外在意,不少客人都说这道红烧肉怎么这么甜,类似的反馈听得多了,王勇不得不思考。起初还对甜度进行修正,下调了三分之一,但还是有客人不满意。后来想明白了,每个人心目中最好吃的红烧肉,多半与童年有关,这道菜平民至极,家常至极,不可替代。主厨的气性上来,做回了原来的味道。
要说甜,杭州人的红烧肉其实不甜,砂糖也好冰糖也罢,都只加少许,主要还是为了上色。但隔壁上海人的就会甜一个等级,你到无锡,还会吃到更甜的红烧肉,最甜的就是无锡菜,苏州菜还得排在它后头。鲁菜里面也有红烧肉,它就要加姜葱和八角,至于湖南一带,则少不了豆豉和辣椒。
许多人一听我是杭州人,都道我们吃东西偏甜,实际情况却是,我在沈阳吃烧烤都嫌它太甜了。陈教授听我抱怨这些年在北方受到的误读时说:“杭州在整个长三角地区都不算甜,饮食起居都偏于北方,甚至杭州话都属于官话,是北方语系。你出生之地富阳,从建筑到饮食,实际属于徽派的文化势力范围,所谓吴侬软语,并不包括杭州地区,它的很多文化活动还是偏北方的。”
王勇在杭州做菜,因此总要强调自己做的是上海红烧肉,意思是,他烧的肉是偏甜的,先给你提个醒。对我来说,果真也太甜了,想象曾经下调三分之一甜度的版本,也许我会更喜欢。但除此之外,它汁水浓郁,改刀比有的东坡肉还要大,威风凛凛地一大块搁在白净的西餐盘中,秀外慧中,颜色十分活泼,拿刀从肉皮切下,叉出完整的一块送进嘴里,甜是甜的,仍不由感叹这是一块表里如一的芬芳好肉。
这块叉烧地位挺高
已经记不起来第一次吃到叉烧是在何时何地了,只知道对烧腊一味极上心,从前看港剧,看那些人白天在公司或警察局奋战一整天,晚上累了回家就要“斩点料”,就很希望能跑进去替他们办点案子,抓几个人犯,好换取那半只烧鹅。一间烧腊铺走进去,我一定首选烧鹅,皮酥酥的,油足足的,然后才会是叉烧,因为觉得它干巴巴,下起饭来不畅快。后来才知,这说明我应该被划归到偏爱“肥叉”的人群里。瘦叉用梅花肉制作,就是猪颈上那一块,偏瘦,好肥叉用的则是五花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香港人极爱“拖地叉烧”,五花肉取自特别肥、肥到肚子拖到地上的大白猪。
一到广州,本地吃客波哥就要带我们去顺德,对,就是“厨出凤城”的那个凤城。这里的大头华做烧鹅出名。招牌上写的也是烧鹅,这是他从师父那里继承来的手艺,但店里同样卖叉烧,后来他自己又发明了一道“叉烧鹅肝”,卖得也很好。
大头华灵机一动“发明”的叉烧鹅肝双拼
档口当然要用镇店烧味吸引顾客
需要开车几个小时,才能从广州到顺德黄连村,到达大头华的烧鹅店。店堂很小,档口处挂着两个金灿灿的烧鹅,却未见叉烧。往里走,只有余地摆一张圆木桌,见几位阿婶正在收拾包装,仍是这张圆木桌,桌沿下挂着几只皮肤白白的生鹅,那是“刚褪完毛的”。
再往里走就是水泥台阶,店堂后面原来还有一间,不过只是堆放着杂物,真正的料理间得往下走。大头华挺着一方大肚子走在前面,又回头叮嘱我,地很滑的,要小心。台阶还行,但刚踩到地面,我就打了个趔趄。这地上全是油,从炉子里拎出烧鹅、烧肉,都挂着油滴,都滴在地上,所以每天拖上十几遍,也不管用。
除了地面,这个厨房的其余部分也像一块黑乎乎的灶膛,这样说很不准确,因为现实是,它恰好是在阳台上,三面都是窗,不用抽油烟机,一个排风扇就足够排烟。特别是,阳台底下就是顺德的德胜河!回想起来总觉得这个炉灶间不那么敞亮,也真是挺奇怪。
一只大缸炉在最显眼处,砌进土砖里了,盖子掀开,炉火正旺,我伸长脖子看,三四只烧鹅挂在里面正接受炙烤,滴油入火,嗞啦嗞啦作响,这炉温据说高达320摄氏度(大夏天人受不了,常常就是脱光了只剩一条裤衩),用无烟炭烧出来的。一炉最多能烧8只鹅。“总会有3只早15分钟,还有3只晚15分钟。”大头华盖上盖子后补充道,“受热不均来的。”平常时候,他拎出鹅来,看一秒钟,就能判断出来这只鹅火候几何。其中一个标准是收身,炉温320摄氏度,拎出来到室温,如果骤然收身,那是火候成熟的标志。太熟了当然不行,钩着的地方,会破掉,掉到炉子里万劫不复。烧肉的道理也是一样。
此时烧肉已经出炉了,大头华指指头顶。七八条叉烧肉,正挤在一根钩子上,底下就是一盆颜色发乌的酱汁。这是我见到过的最赤重的叉烧,重到仿佛一只陈年的酱油瓶子,黑的、稠的、黏的,天大的肉食动物面对这块叉烧都想败下阵来。不过,大头华看了看这几条叉烧,又操起勺子,兜起酱汁往上浇了几个回合——我琢磨着,觉得厨房黑,大概就是这几块叉烧在作怪吧。
大头华说,他做的叉烧,只放盐、糖和酱油,是最古朴的配方。广州那些高档酒楼做的叉烧,又加玫瑰露酒又用异域香料的,这几块叉烧同它们一比,的确极为传统。广州名店“炳胜”有一味黑叉烧很有名,用的是梅花肉,酱汁里的关键是一款运自马来西亚的老抽,口味很醇厚,烤的过程中要反复涂酱汁,所加的料就更多了,所以即便切出厚片也十分入味。炳胜还有一道脆皮叉烧,是在表面撒糖粉去烤,又脆又香,这个新发明很快就被各大酒家模仿了去。不过这两道菜已经成名十年,我们在广州寻觅创新叉烧菜品,发现并不能得,顶多是将食材进阶到了进口的西班牙猪肉。索性就到顺德看看这味传统叉烧的模样。
不过,虽然只有盐、糖和酱油,各项的比例仍然是秘密。大头华当年做学徒,每到关键时刻,师父一定会把他支开,会说,你去把水挑一下,或者把柴火劈一下。有时候师父生病,就不得不把三样比例交代给徒弟知道,但那一堆肉是多重,这又是个未知数。烧鹅的配料包更难了,他一开始只知道有八角、甘草等东西,但师父都是烤干料打成粉,再将粉交给徒弟操作。有一回他逮到一个机会,拿到调料包,飞奔出去,去药店找他妈妈,成分和比例从此记在心里。
大头华经常头天夜里把所有的活儿都干好。等师父照常发话支开他,他不走,说水挑满了,鹅喂饱了。就这样慢慢地把所有手艺都学到手了。直到师父69岁,生了重病,得到允许,他才自立门户,搭个炉火自己开业。无论什么年代,偷师都比学师难,所以也就是脑袋瓜聪明的人才能偷得到手艺。
大头华大名刘绍华,1963年出生在顺德黄连村,9岁那年“父亲就去卖咸鸭蛋了”,顺德人用这个话代替说父亲去世。父亲留给家里唯一的东西是一辆二八自行车。家里六兄妹,大头华排行老三。读到高中,大头华骑着这辆自行车,开始当“司机”。从黄连村到勒流镇,6公里烂泥路,单程半个多小时,能从客人那里赚到2毛钱。
黄连烧鹅的老板成了大头华的常客。这位老板每天凌晨3点30分起床,去勒流镇上买鹅。两人熟了之后,老板干脆把买来的活鹅交给大头华,让他运回黄连,自己在镇上舒舒服服吃一顿早茶。就这样每天包下了大头华,一天是6毛钱,包了好几年。终于,老板开尊口,让他到店里当学徒。大头华当然乐意,算是天上掉下来学一门手艺的机会,立刻抓住。这部自行车后来卖了5块钱。
到后来,轮到自己将手艺慢慢传授给儿子。儿子听老子吹牛,说杀鹅拔毛,水烧到62摄氏度的时候毛拔得最干净,这个温度他用手指一测就知。有一次讲到酣处,大家都不信,就说来场比赛吧。老子兑出一盆水,说这就62摄氏度,儿子用温度计一测,61.7摄氏度。
叉烧一天做七八十斤,油水丰足,卖得很快。做得了烧鹅,当然还有鹅的内脏,像鹅肝,干巴巴的,平常很少有人买,有一回大头华把两样东西拼在一起,发现鹅肝吸收叉烧的油水,两味很相宜。从此菜单上就多了一个菜。
广东阿妈有句名言,用无厘头的方式消解了一切英雄主义,叫“生嚿叉烧好过生你”,意思是“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有外地人初听这话,头脑里已有阿妈卷好头发叉着腰冲你大吼的画面,于是假装一概听不懂,一本正经地问广东人:“那么,究竟是泼皮小孩地位高,还是叉烧更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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