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以打造“放心消费在晋江”品牌为目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依法受理消费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共治”新局面,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建设。
多维宣传,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有序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消费维权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吸引消费者了解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维权能力。
结合时事热点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期间消费提示》《叮咚!“五一”消费提示请查收!》《“六一”消费提示:勿轻信治疗近视广告》《网络预订旅游产品“防坑”指南》等警示,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畅通渠道,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妥善处置投诉举报。2022年以来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29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7.02万元,12315品牌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大力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鼓励服务领域参与到承诺活动中来。制定《晋江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规范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纠纷处理、监督指导等内容,建立完善统一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动态名录库,同时,针对恶意退货的情况,增加支持经营者拒绝退货条款。目前泉州市已发展225家承诺单位,涉及商超、食品、服装、建材等各行各业各领域。提升ODR运行质效。不断发展ODR企业规模,建立健全12315平台ODR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四有一健全”的要求,灵活运用培训、指导等手段提升企业处理消费纠纷能力,截至10月18日,该局累计发展ODR企业16家,适用DOR在调解321件,按时办结率100%。
部门协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模式,积极对接市人民法院,形成较为快速、便捷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诉求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民事裁定书,确保调解协议正常履行,切实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已办理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15.6元。
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局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综合消费维权机制,对消费者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快速处理,涉及跨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将消费维权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为全市开展消费者权益源头保护、协同保护、综合保护提供制度支撑。
建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贯彻落实《晋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赔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线索共享、证据协查、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联动,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刑附民案件1件1人。
强化执法,打造有序消费环境
加强消费权益执法工作。严格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专项行动,严格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拒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欺诈、售后服务侵权等案件。2022年以来,共查处消费权益类型案件25件。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加大对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线上线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等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查处产品质量类型案件130件。加强价格、计量监管执法。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加油机、电子秤、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等方面的计量监督。
2022年以来,共查处价格违法、计量违法等类型案件32件。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以老年人和婴幼儿、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消费领域、食品药品等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权工作,保障重点领域消费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回应暖人心。未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化解消费矛盾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消费市场的引领者、守护者,努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