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节销售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反季产品由于价格便宜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然而,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上的优惠时,也必须思考其潜在消费风险。
消费者应明确的是,商品“三包”指的是:退货、换货与维修。
所有商品的“三包”日期均从购物发票上开具的日期起计算,而不是消费者开始使用的日期。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因商品问题需要退货,需自开具付款凭证日期起7日内向商家提出;如因商品问题需要换货,应在15日内提出。超出上述期限的,由商家在“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商品质量问题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照规定收取折旧费后退货。大家电类及家具类产品以送货安装完开始计算《三包》日期。
吉林省长春市消协提示消费者,购买过季商品一定要注意质量保障。
购买过季商品应理性:价格促销是一种销售手段,一些个别商家在换季促销中打着“换季特卖”的旗号,把滞销货、劣质产品列入换季商品内,过季商品虽价格相对低,但风险并存。消费者购买反季商品更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不能只贪图价格便宜,有的商家在销售时会告知购买者过季商品低价销售不退不换,对这样的促销方式,消费者首先应考虑到商品质量是否有保障,避免因商品质量存在风险。此外,喜欢购买过季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向销售商了解所购商品质保期规定,特别是对一些价格相对较高、质保期限较短的过季商品可与商家对过季商品的质保退换货问题进行约定,降低风险,避免损失和纠纷。此外,应注意仔细检查及验收商品,避免买到劣质产品。
准确把握不同商品“三包”期限:换季商品存在当季无法使用、无法穿着的弊端,消费者应清楚商品不同,“三包”质保期限的时间也存在差异,国家明确规定部分商品退换货责任规定,如,手机、电脑、家用汽车、钟表等,不同省份也对有关商品作出《三包》规定。国家对服装、珠宝饰品、小家电、卫生洁具等商品,虽没有规定单品《三包》内容,但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质保责任。所以,购买者应事先仔细了解所购过季商品质保期,知情消费。
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是维权的证据,购买者不论是在线下或线上购买商品,都应索要消费商品有效凭证,并注意保存凭证。消费凭证上内容包括购买时间、商品信息及价格等,并应加盖收讫公章。此外,消费者要注意商家出具的打折商品的凭证内容。如果凭证上标明是“处理品”,建议消费者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