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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双响”!两名央行系统官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金融反腐仍在路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5 09:50:43
导读

随着金融系统反腐的持续推进,今年以来已有多位人民银行系统官员被查。6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贺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严肃处理。王永红因严重违法被“双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随着金融系统反腐的持续推进,今年以来已有多位人民银行系统官员被查。

6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贺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严肃处理。

王永红因严重违法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王永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揽、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通报称,王永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追求低级趣味,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同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永红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从简历看,王永红在央行系统工作长达32年,其中担任总行正司局级干部十余年,王永红被查时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长。

王永红1989年6月参加工作即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在随后的16年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电脑部干部、科员,科技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科技处副处长;广州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副理事长;广州分行科技处处长。

2005年6月,王永红胜任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9年8月,王永红进入央行总行,任科技司司长,并兼“金宏”项目办公室主任。

2016年2月,王永红任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党委书记。

2017年4月,王永红调任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党委书记,后者是为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全国性专业特许清算组织。

2021年7月19日,农信银“换帅”,朱苏荣担任农信银董事长一职。随后,王永红出任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长。

党纪处分后贺林仍不收敛 

今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贺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贺林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改革后仍安排工作人员长期为其驾驶私家车;在人员录用、调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多占公有住房,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持有关联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伪造姓名并通过他人为其配偶办理虚假身份证件。

通报称,贺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法底线,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特别是在2018年4月因违纪受党纪处分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贺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北京市东城区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公开资料显示,贺林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4月任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1996年6月兼任人民银行基建办公室主任,2002年8月任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主任,2003年10月任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3年12月任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职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贺林与今年4月8日被“双开”的陈耀明有着颇深的渊源。贺林曾为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董事陈耀明老领导。

陈、贺二人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共事10年,2013年12月,贺林调回中国人民银行出任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免职退休。退休3年后,贺林被查。

而陈耀明则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继续担任副总长达19年,去年1月卸任副总经理职务,改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在老上司贺林被查后5个月,去年12月8日陈耀明被查。

反腐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央行系统有多人被查

2022年以来,反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央行系统有多人被查。其中,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被“双开”。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国峰,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莹,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段会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小平,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牟善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年来,针对金融监管部门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加爱曾表示,金融腐败和金融风险相互交织、相伴而生,甚至互为因果,金融腐败诱发并加剧金融风险,金融风险背后存在腐败问题。央行是货币政策的“总闸门”、金融风险的“总关口”,承担的很多金融服务职能、管理的很多金融基础设施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一旦发生金融腐败和金融风险问题,必然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央行系统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包括:牵线搭桥,通过利益输送造成风险损失;近水楼台,收受、截留、违规兑换纪念币、纪念钞,侵害公众利益;打着人民银行“金字招牌”搞非法集资,形成涉众金融风险隐患;“靠金生金”“靠企吃企”,牟取私利;通过政商旋转门实现利益输送。”徐加爱称。

2月22日,中央巡视组向一行两会反馈巡视情况时,同时提到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洁风险,系统中利用监管权谋私问题多发,政商“旋转门”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中央巡视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强化严的氛围。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结合金融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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