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向区人才中心递交申请补贴人员申报材料。
2、区人才中心受理、审核相关材料,报区人才办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人事专员至区人才中心领取《普陀区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普陀区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人员名册》、“申请人租房补贴银行卡”等相关材料。
4、区人才中心每月向申请个人发放租房补贴。
5、用人单位每月与区人才中心核对《普陀区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人员信息核对表》相关信息。
6、申请与受理。企业向所属地区投资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各地区投资促进中心受理并进行审查认定。申报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7、初审与审核。申请材料由区人才中心负责初审,区人社局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8、拨款。审核通过后,由区人才办按程序予以拨付
9、人才住房补贴内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提供总计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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