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和指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或信息。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四条 下列事项或信息为公司秘密。
(一)公司重大决策前期的各种信息。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由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项目可研报告,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部门专业技术研究的会议记录。
(四)公司的专利技术。
(五)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六)公司领导电传、传真、书信。公司电传、传真。
(七)勘探图纸、地质报告、储量报告、可研报告及书面资料,建设工程图纸。
(八)生产工艺及指导生产的技术文件和数据、生产经营记录的数据、策划方案。
(九)员工档案、组织状况、人员编制、公司投资方案、员工收入记录。
(十)给公司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和信息。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和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
第六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数据、局域网访问权限密码、数据库和重要信息为绝密级。
(二)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四)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确定的密级事项。
(五)属于公司秘密性文件、资料、应根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界满,自行解密。
第三节 保密措施
第七条 涉及密级的文件和资料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绝密文件和数据,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和外传。
(二)机密、秘密文件和资料,非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抄和外传。
(三)收发、传递、外出携带涉密文件和数据,要指定专人办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公司秘密的员工,都要承担保密责任。
第八条 属于公司的勘探图纸、地质报告、储量报告、可研报告、产品报价、招标标书、生产工艺,生产经营资料等,由相关部门负责采取保密措施。
第九条 对外合作需提供公司秘密的,按机密等级分别由总经理、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私人交往中泄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传播公司秘密。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己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
第四节 责任与处罚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泄露公司秘密但己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章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 目的。规范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节 管理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EXCEL表格模式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条 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自入职之日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
第五条 档案资料收录:员工在职期间,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将员工的动态及变动材料收录入个人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含以下内容:
(一)转正或晋级
(二)劳动合同
(三)调动
(四)离职
(五)其他个人表现记录、个人业绩记录
第六条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时效性强的优点,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将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更新录入,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一)新员工入职、转正、员工调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二)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三)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第三节 人事档案调阅
第七条 调(借)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调阅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有权调阅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需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条 中层干部级别的人事档案,只有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有权调阅;
第十一条 调阅档案原则上在综合管理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综合管理部门,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第四节 人事档案的使用及保管
第十三条 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
第十四条 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档案调(借)阅申请表》
档案调(借)阅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调阅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
被调阅人详情
调(借)阅理由
综合管理部 意见
分管领导
批示
(部门副职及以上干部才需此栏意见)
档案管理员签字
第十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体决策管理能力和会议效率,更好地协调工作,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寻求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预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并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按类别、内容不同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做好会议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节 会议管理流程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办公会(管理和业务)、生产经营分析会等常规会议,也包括各类专题分析(研讨)会、对外交流座谈会、培训会、周例会、部门例会等专题、临时会议。
第五条 公司举办会议,应根据会议议题、内容、规模等进行具体安排和管理,其内容主要涉及:会议名称、会议地点、参会(列席)人员、会议时间(会期)、会议规模、会议形式等。会议管理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会前准备。首先会议经办部门应及时发布会议通知和议程安排,协调并落实会场地点,做好会场布置、会议资料等,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食宿、车辆安排等会议准备工作。
1.会议需提前通知,一般会议应提前1个工作日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会议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下发正式书面通知,临时紧急会议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
2.会议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和要求等。
3.大型会议应掌握好前来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做好参会人员报到登记,清点人数,对未及时报到的人员应及时联系催促,确保与会人员准时参会,同时做好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组织。
4.应根据会议类型、规模、性质进行相应安排。对会议室大小,灯光、音控、投影效果,标语挂放,座次名签、桌椅等按要求进行妥善搭配和布置。
5.重要接待会议应制定会议及接待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机接站、车辆调度、餐饮、住宿、横幅、席卡、摄影摄像、公共活动等安排。
6.做好会议文件或资料准备工作。
(二)会间工作。配备好相关音控、摄影、摄像、茶水、会场服务人员,保证会场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公共服务等。
1.会务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各尽职责,要做到精神饱满、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2.会议文书人员要对会议议程和内容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3.会议期间应保证参会人员食宿卫生等。
4.会议期间安排好交通工具,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会后工作。对会议座次名、签到表、标语、投影仪、电脑、展板等物品和设备进行回收。会议召集部门必须检查会场,清理收集会议文件,保证会议文件安全,防止物品遗失及会议文件遗失、失密或者泄密。
(四)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按照“谁召集、谁拟稿、谁负责”的原则,由召集部门拟稿。除部门性质且公司无另行要求的会议外,会议召集部门草拟的纪要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公文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会议费用管理
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应尽量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节约会议费用。
2.会议费用根据会议类别、规模、规格、时间等必须先做出综合预算。会议费用开支项目包括:餐费、住宿费、场地租赁费、杂费(文具、条幅、印刷等)、授课费等。
3.会议费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年底,按部门报送会务预算,综合管理部汇同财务管理部审核。无计划、无预算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或参加的临时会议,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统一安排。会议费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不得超支。
4.报销会议费用需严格遵循公司费用报销程序,实行一会一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会议文件、会议预算、签到表、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节 会议具体要求
第六条 领导决策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一)参会人员:一般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因会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的中层干部参加。
(二)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不能参加,可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召开。
(三)会议根据公司运作需要决定具体召开时间。
(四)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文件,通报公司重大事项。
2.关于企业经营、发展及内部管理的重大问题。
3.亟待解决的其他问题。
(五)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由综合管理部做会议记录,对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贯彻实施。
第七条 经营研讨会(综合办公会、生产经营分析会、各类专题分析研讨会)
(一)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
(二)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不能参加,可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三)会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具体召开时间。
(四)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讨、交流公司经营发展事宜。
(五)会议由参会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对布置的重要工作要形成纪要,以便贯彻实施。
第八条 周例会
(一)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
(二)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不能参加,可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三)会议每周六14:00召开,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作临时调整。
(四)会议听取各系统、各部门周工作汇报及下周工作安排,交流工作,协调工作关系,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与会者逐一发言,每人做好相关笔记。
(六)会议由综合管理部做好记录,对公司布置的重要工作要形成纪要,分发各部门执行,有关执行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于下次例会中进行汇报。
(七)分管领导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将情况反馈。
第九条 专题会
(一)根据工作的需要,职能部门应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难题。
(二)会议组织者应将讨论议题通知有关的内部、外部人员。
(三)会议由组织者做好记录,对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纪要,以便贯彻实施。
(四)组织者应及时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并将会议记录和纪要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十条 其他
(一)重要会议要求签到,记录人发放签到表。
(二)各部门应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加强沟通和协调。
第四节 会议室的管理与服务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议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的安排使用、环境保洁、设施管理、会议服务等。
第十三条 除紧急会议外,会议室要做到会议召开前30分钟各项工作准备结束。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召开会议需要借用会议室的,相关部门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综合管理部联系安排,并填写《XXXX有限公司会议申办表》交综合管理部审批。使用期间和会议结束后,务必保持环境整洁和设施安全。
第十五条 重要会议的服务,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日常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安排服务。
第五节 会议纪律和要求
第十六条 除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外,参会人员必须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由本人履行签到手续。如不能到会应向会议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的,对其经济处罚50元/人次;无故缺席者,处罚100元/人次;会议期间听音乐、玩手机等从事与会议和工作无关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或50元/人次罚款。
第十八条 会议期间不得喧哗、随意走动,同时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调整为静音状态,如遇紧急事情应知会相关领导并到会场外接听。
第十九条 会议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发言,言简意赅。
第二十一条 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
第二十二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注意倾听他人发言,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对某一问题无休止地争论。
第二十三条 做好会议保密工作。密级会议原则上禁止拨打手机或录音。参会人员禁止传播密级会议内容。
第六节 会议资料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年度生产会、经济分析会、综合办公会、对外接待会议的上会资料、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
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收集、整理、编写、管控、印刷、装订、印发。
第二十五条 部门会议纪要和会议以其他形式需公开的内容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拟写和下发。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分别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签发后印发;其他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及时整理,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印发。
第二十七条 会议纪要的发放范围是参会领导和有关部门,会议或公司主要领导特别决定情况除外。
第二十八条 会议纪要整理和印发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若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涉及保密内容,应派人直接送达签收。
第二十九条 各类会议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存档。
第七节 会议精神的落实
第三十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年度经营(生产)工作会、总经理办公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的重大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其他相关会议精神的落实部门由会议决定。
第三十一条 对会议的决议和明确的内容,责任部门和人员
必须认真履行,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部门、人员予以支持、配合。
第八节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章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相关工作流程,达到控制办公成本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办公用品,分为办公设备器具、办公文具用品、办公印刷文印耗材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置、验核入库、保管、领发、库存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库存保管、领取、调配等工作。行政后勤人员应建立办公用品明细台账。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行政督查岗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验收、核对等工作,定期统计复核办公用品领取、存量和采购单价等情况。
第七条 使用部门(使用人)负责对已领用办公用品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节 办公用品的购置
第八条 办公设备器具是指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保险柜、文件柜、桌椅等办公资产。
第九条 办公设备器具的购置与配给: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要求配置办公设备用具的,其单一采购价超过2000元的,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表》,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二)在购置办公设备用具前,综合管理部应实行“先调配,后购买”的原则,在无库存和调剂可能的情况下,再办理购买审批手续。
(三)对专业设备或特殊的办公设备用具,综合管理部可要求使用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协同购买。
(四)所订购的办公设备用具到货后,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行政后勤人员和行政文员应按送货人员送来的销售单进行共同验收并签字。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将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用具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单等有关资料存档。
(五)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已购办公设备用具的使用安装工作,办理使用部门(使用人)的领用手续,并进行《办公用品入库记录》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数量等。员工因离职、调职等退回的办公设备用具,由行政后勤人员统一办理使用转移手续或验收入库。
第十条 办公文具用品包含:铅笔、签字笔、笔记本、订书机、计算器、文件夹、文件盒、剪刀、胶棒等。
第十一条 办公文具用品的采购:
(一)行政后勤人员月末根据各部门申购表填写《办公用品进货计划汇总表》,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行政后勤人员应做到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对办公文具用品的基本需求,各部室应尽量回收利用、减少浪费,综合管理部可以根据相关情况适当调减相关部室的采购申请。
(二)行政后勤人员根据已审批的《办公用品进货计划汇总表》,向选定的供货单位订购所需用品。行政后勤人员要掌握办公文具用品市场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三)办公文具用品到货后,由行政文员负责验收,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填写《办公用品入库记录单》,行政人员及时查验并在《办公用品入库记录单》上复核签字。
(四)行政人员报销办公文具用品费用应填写《原始凭证处理单》,并附明细单,报综合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二条 文印耗材的定制、采购:
(一)行政后勤人员根据公司文印耗材用量进行采购,报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即可进行购买。
(二)文印耗材到货后,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办理入库登记。
(三)行政后勤人员报销文印耗材费用应填写《原始凭证审批单》,并附明细单,送综合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四节 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 办公设备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一)办公设备用具的购买、配置、领用、维修与保管等管理过程,综合管理部须用台账形式进行记录和登记。
(二)综合管理部对配置的办公设备用具一律实行编号,在设备用具上标明使用部门(使用人)名称、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
(三)各使用部门(使用人)对其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要防止被盗、被挪用或污染与破损,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保管。
(四)办公设备用具因破损、污染后需要维修或清洗的,应由使用部门(使用人)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办理各项维修与清洗事宜。
(五)经专业公司检验,确认办公设备用品已经没有维修必要时,应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行政文员负责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属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用具,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
(六)因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办公设备用具破损、丢失的,视情节轻重,使用部门(使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设备用具移交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人员应对移交办公设备用具进行查验。
(八)综合管理部每年12月份,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公司所属办公设备用具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并制作《年度办公用品台账表》上报公司领导并存档。
第十四条 办公文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一)各部门(人员)需领用办公文具用品时,应到行政后勤人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办公用品领用表》上签字。
(二)行政后勤人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文具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和清点,要求摆放整齐,账实相符。
(三)行政后勤人员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并整理出下月所需办公用品预算,再交由综合管理部审批,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五条 印刷品及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
(一)使用部门(使用人)领用印刷品,应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在《办公用品领用表》上签字。
(二)公司人员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控制文印耗材的使用,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章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公文是用于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方针政策、文件精神及指示要求,同时用于公司颁布规章制度,与各级单位、部门交流商洽等工作的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及时、安全和党政分开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和范围,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急办件按公司领导指示和有关行文要求及时办理。
第四条 公文办理涉及的部门,必须主动配合承办公文的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资料,不得推诿,拖拉积压。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规定,确保公司秘密安全。
第二节 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文种类共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十五类,其中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节 公文格式
第七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单位)、印发机关(单位)和印发日期、页码等部分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八条 公司公文版式详见附件。
第四节 行文规则
第九条 凡属行政事项,以公司名义行文;凡属党务事项,以公司党支部的名义行文;凡属工会或共青团事项,以公司工会或团组织的名义行文。
第十条 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逐级上报,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正式行文,但可在公司内以便文形式对内通知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多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单位),不能多头请示。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单位)。
(三)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等业务性较强的公文,在报请上级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同时,可抄送有关单位。
(四)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第十三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公司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三)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五节 公文拟制
第十四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五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二)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三)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部门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第十六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核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等。
第十七条 对不符合规定、质量低下的发文实行退办制度。
第十八条 公文应当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
第六节 收文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送阅、承办、督办、清退等程序。
第二十条 签收
直送公司的行政公文、信件、传真、函电等,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签收。
第二十一条 登记
公文签收后,收发专员应将签收件拆封、编号登记、附收文处理单,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上级机关、下属单位的各类简报、资料等不作收文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拟办
公文制发部门负责人根据分工对收到的文件按其内容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第二十三条 批办
(一)收发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公司相关领导阅批和相关部门阅办。急办件若公司领导在外,应及时通过电话请示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处理。若公司领导联系不上,且事情特别紧急的,可由负责人根据分工督促相关部门先行办理,事后再向相关领导报告。
(二)呈送批办程序
来文涉及公司行政的文件,呈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批示相关部门办理;涉及公司党建工作的文件,呈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批示相关部门办理;工会类的呈工会主席批示相关部门办理。
(三)收发专员要按领导批示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原则上送复印件,并做好签收登记以便督办备查。
第二十四条 送阅
(一)公司收文实行分类分卷送阅。收发专员根据收文内容和紧急程度将收文分别装入急办件、阅办件和传阅件等文件夹进行送阅。
(二)同一文件需要多位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阅知的,收发专员要组织好送阅工作,送阅公文时应附收文传阅处理单。为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阅文者不可相互横传。
第二十五条 承办
承办部门要按文件要求和公司领导的批示落实,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紧急、重要文件(即急办件)要做到随到随办,按时答复。一般文件(即阅办件)应从收文之日起1周内办理完毕。文件处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应及时答复呈文部门(单位)。
(二)凡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办文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协商意见不统一的,由分管领导协商处理。
(三)凡需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可由办文部门提出意见,并代拟文稿,如文稿涉及其他部门,应在与之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之后,按程序呈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六条 督办
收文部门应按文件要求及公司领导指示的办理时限和要求,及时督促承办部门或办文人员按规定办理。列入督办件的,按督办要求办理。做到紧急公文跟踪督办,重要公文重点督办,一般公文定期督办,防止漏报和拖延积压。
第二十七条 清退
办理完毕应该清退的公文,应及时收回。需要清退的上级机关文件,要如数按时限做好清退工作。
第七节 发文处理程序
第二十八条 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号、文印、用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九条 拟稿
(一)按照“谁主办、谁拟稿、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部门拟稿。拟稿应使用统一格式的发文稿纸,内容要准确、简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凡涉及机密的公文应注明密级,紧急公文应注明紧急程度。
(二)文种选择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等要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用标题,后引发文号;人名应冠以所在单位及职务,地名不要简称;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四)文中使用的单位名称或简称要规范:对外单位行文,正文中初次提及公司名称时应使用全称,如在后文中需使用其简称,应加括号说明,样式为(以下简称××);同一公文中,不得混用全称和简称。
(五)请示类公文结尾应标注结束语“妥否,请批示”;报告类公文结尾标注结束语“特此报告”。
第三十条 会签
文件内容需要公司多位领导共同签署的,承办部门应送相关领导会签;文件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承办部门应送相关部门会签。
第三十一条 核稿
主办部门草拟的文稿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根据内容分别交由归口公文制发部门对文稿进行核稿并签字。
第三十二条 签发
(一)公司经理层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层会签,送总经理签发。
(二)公司行政文件,逐级呈分管领导,送总经理签发。
(三)公司党支部发文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或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发;公司工会发文由工会主席或工会主席授权签发;公司团委发文由团委负责人或团负责人授权签发。
文稿一经签发不得再增删修改;在校印过程中,发现确需作修改的,应征得签发人同意。
第三十三条 编号
文稿经签发人签发后,由文印员按下述分类编写文号。机要员和文印员应注意做好发文文号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为:
(一)公司发文:XXXX〔2XXX〕X号,XXXX函〔2XXX〕X号,XXXX会纪〔2XXX〕X号。
(二)公司党支部发文:XXXX党〔2XXX〕X号,XXXX党函〔2XXX〕X号。
(三)公司工会发文:XXXX工〔2XXX〕X号;XXXX工函〔2XXX〕X号。
(四)公司团委发文:XXXX团〔2XXX〕X号,XXXX团函〔2XXX〕X号。
第三十四条 文印
文印员按照公文格式要求进行打印,校对由拟稿部门负责。发文时间以签发人签发日为准,在文后标注。
第三十五条 用印
文件打印完毕装订后,在正式文件上加盖相应印章。
第三十六条 分发
文件分发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发文登记、送件签收相关工作。自动化系统建成运行后,非密级文件除需存档、外送的,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分发。公司各部门如需使用纸质文件,可向分管领导申请确定,由办公室印制。
第八节 公文归档
第三十七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整理(立卷),于次年3月前归档,不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八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九条 公文由相应制发部门负责整理归档;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九节 公文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公文由对口制发部门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二条 拟文部门应负责对发文办理过程进行跟踪,并及时将发文办理情况反馈给公司相关领导。
第四十三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外,经相应制发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四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撤销之日起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四十五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2人以上监督销毁,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公司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公司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室。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十节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XXXX公司公文格式标准
附件:
XXXX有限公司公文格式标准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一)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二)版面
1.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即页边距设置为上37 mm,下35 mm,左28 mm,右26 mm)。
2.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即段落设置为28磅)。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4.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二.印制装订要求
(一)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二)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 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三)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º,无毛茬或缺损。
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1.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 m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3.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页码位于版心外。
(二)版头
1.份号
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由公司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6.签发人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7.版头中的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三)主体
1.标题
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版记”第2点关于“抄送机关”的规定。
3.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4)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5)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6.附注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四)版记
1.版记中的分隔线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高度为0. 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高度为0. 25 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五)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四.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A4纸型的表格横排时,页码位置与公文其他页码保持一致,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五.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公文中计量单位的用法应当符合GB 3100、GB 3101和GB 3102(所有部分),标点符号的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4,数字用法应当符合GB/T 15835。
六.公文的特定格式
(一)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布,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下4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线长均为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标题居中编排,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首页不显示页码。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二)纪要格式
纪要标志由“XXXXX纪要”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 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七.式样
公文首页版式(平行文)见图1;公文首页版式(上行文)见图2;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1(平行文)见图3; 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2(上行文)见图4;附件说明页版式见图5;带附件公文末页版式见图6;会议纪要版式见图7;便文版式见图8。
(行文样式因版面问题不在这里发了,有需要的小伙伴可私信。)
第十五章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材料。
第三条 档案是公司开展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公司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历史凭证。
第四条 档案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公司全体员工要提高档案意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利于档案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二节 档案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档案管理归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文件与档案管理,并对各部门专业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归档。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档案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档案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负责统筹规划公司档案工作;
(二)制订和完善公司档案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执行情况;
(三)负责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公司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建立和健全档案工作网络,负责组织对公司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负责管理公司专业档案和重点项目档案,对各部门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七)组织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无存档价值和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切实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和公司秘密不散失、不泄密;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公司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员,并保持档案管理员的相对稳定。
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档案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熟悉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熟悉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努力提高科学文化和档案工作专业素质,保证档案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节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条 公司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有关规定划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保管期限的时间从文件材料办理完毕的第一年开始起算,一般档案文件短期保存,较重要档案文件长期保存,重要档案文件永久保存。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参照《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附件一)。
第十一条 归档要求:
(一)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特性,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档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三)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四)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五)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六)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七)归档文件材料一般壹式壹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八)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九)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材料,协办单位保存与其承担任务相关的文件;
(十)有合同、协议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十一)公司各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应检查各自归档文件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十二)归档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十三)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 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十四)公司工作人员调离或离退休时,应将本人手中存留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移交公司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 归档时间:
(一)原则上档案整理、收集后,及时移交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及时移交的档案,各部门一般应在每年一季度末完成上一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三)光盘、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四)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五)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六)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及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第十三条 归档手续:
各归档部门书写(打印)归档文件材料目录壹式贰份,并同档案移交档案室验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节 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要依据移交清单仔细核对,并上柜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第十五条 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凡“绝密”、“机密”档案要专人单独保管;对一定时期内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则按“秘密”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已归档的档案材料,需要更改时,须由相关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入库档案,发现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并作记录。做好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鼠、防虫和防盗的“八防”工作,定时记录库房温湿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 档案室应配置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设备,以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
第二十条 档案室应加强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使档案工作现代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第二十一条 档案室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对档案进行鉴定,销毁不需要保存的档案。销毁档案应严格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工作经费,应单独立项,统筹解决。
第五节 档案的开放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 公司档案室应制定利用档案制度,提供检索工具,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查、借阅手续,领用人必须首先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簿。在查、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拟抄录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重要文件须经总经理批准。会计、人事档案的借阅分别经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或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经总经理同意。
第二十六条 档案文件一般不借出室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须经总经理同意,并限期归还,一般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1 周。
第二十七条 在交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案卷的完整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追查责任。
第二十八条 查、借阅机密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对查、借阅的档案,要保持完整清洁,严禁私自拆卷、勾划、涂改、撕页、照相等。借出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要严加保管。如发现丢失、损坏,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条 查、借阅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把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查阅电子形式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协助监督查阅。
第六节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依法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公司可以适当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公司领导批准,对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
拒绝交档案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归档的;
(二)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四)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的;
(五)泄露应当保密的档案内容的;
(六)涂改、伪造档案的。
第七节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XXXXXX有限公司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党务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组织其他有关会议。
(二)党组织建设、党员和党员干部管理、党纪监察工作、
重要政治活动或事件。
(三)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女工等工作。
(五)专业学会、协会工作,群众团体活动。
二.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企业筹备期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批准,企业章程。
(二)企业领导班子(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下同)构成及变更,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
(三)企业领导班子活动。
(四)综合性行政事务,企业事务公开,文秘、机要、保密、信访工作,印鉴的管理。
(五)法律事务,公证工作。
(六)审计工作。
(七)职工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职务任免,职称评聘。
(八)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
(九)医疗卫生工作。
(十)后勤福利,住房管理。
三.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企业改革,经营战略决策。
(二)计划管理,责任制管理,各种统计报表,企业综合性统计分析。
(三)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对外投资,股权管理,多种经营管理,产权变动、清产核资。
(四)属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及其管理。
(五)企业信用管理,形象宣传。
(六)商务合同正本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材料,有关的资信调查等。
(七)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价格管理,会计管理。
(八)物资采购、保存、供应和流通。
(九)经营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管理。
(十)招投标项目管理。
四.会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及报表。
(四)其他文件材料。
五.职工个人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职工的履历材料。
(二)职工的鉴定、考核。
(三)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四)职工的奖励与处分。
(五)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六)职工的培训与岗位技能评定等。
(七)其他记载个人重要社会活动的文件材料。
(八)其他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司公务用车出行、运行管理及事故处理流程,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务用车为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违章及事故处理、更新及报废,以及各项运行信息的统计汇总等工作。
第二节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第四条 车辆使用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要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使用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第六条 公务用车的附带资料,除车辆行驶证、强险保险单由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资料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关车辆档案。随车携带资料由驾驶员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转移或者司机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随车携带资料、工具一并移交。
第七条 车辆申请
(一)用车部门须在每天17:00前做好次日用车计划并通过钉钉走公司公务用车申请流程。
(二)市内用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管理部审核后交车队长调派。
(三)市外用车: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审核交车队长调派。
(四)不按规定办理申请单,综合管理部有权拒绝派车。
第八条 因公司车辆有限,车辆调派优先按公务用车申请安排,临时性用车视情况安排。
第九条 用车人员或部门应严格按申请使用范围和时间使用车辆,不得随意改变使用范围和延长使用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
第十条 外单位申请使用公司公务车,事先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公务用车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务用车从事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用车申请流程图
第三节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按时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车队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到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将更换备件尽量带回公司,以便核查。(指定修理厂必须用投标的方式进行对比,选择质量好,价格低,有三包的单位合作)。
第十四条 维修保养结束返回公司后,及时联系车队长,对本次维修、保养项目进行检查,并填写《保养、维修验收单》。
第十五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进行修理。
第四节 公务用车事故、违章处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公务用车如在公务出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将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责任认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将遵循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其他特定情形(比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突发性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将提交综合管理部召开专题会议裁决。
(二)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流程处理
1.及时报警,同时报综合管理部。
2.现场救援时,应“先救人,后救物”。即先急救伤患人员,再抢救物资。
3.全力配合交通警察对本次事故的现场勘查、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处理。
4.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无人员伤害的轻微事故且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车损轻微责任明确),驾驶员可协商解决。同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5.不适用快速处理办法并且无人员受伤的一般事故,驾驶员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综合管理部指定派专人协调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6.有人员受伤的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急救中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由综合管理部派专人赴现场处理事故。
7.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含)以上的责任事故,驾驶员必须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由部门负责人带队赴现场处理。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把事故处理进展、双方签署的各种法律协议以及可预见的法律风险上报公司。
8.发生交通事故后,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经保险理赔金额之外的赔偿金额,由公司和车辆驾驶员共同承担,1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驾驶员承担赔偿金额的5%,1万元(含)以上的赔偿金额,驾驶员承担赔偿金额的10%(如遇特殊情况,公司酌情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交通规则,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承担责任,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统计记录(特殊情况公司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 若驾驶员违规私自使用车辆而发生事故或未经综合管理部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法规或者发生事故,所产生的罚款及责任由专职驾驶员自行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驾驶员因酒驾、吸毒等被公安部门处罚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节 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 公务用车驾驶员上岗前应签订驾驶员工作责任书。
第二十一条 公务用车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如有无故推诿现象,经査实,扣除绩效考核100元/次。如再有推诿现象发生考核金额翻倍,第三次发生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每月底前将当月行车记录和加油小票报车队队长登记备案,由车队长统一汇总填写《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统计表》、《车辆派遣登记表》上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对车辆的油耗、维修保养、保险等相关费用做到单车核算并公示。车队队长不定期对车辆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虚报信息等情况,扣除绩效考核200元/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公务用车驾驶员应勤擦洗车辆(每周至少2 次),保持车辆外观干净,内部整洁,乘坐舒适。
附件:1、《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统计表》
2、《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3、《保养、维修验收单》
4、《车辆派遣登记表》
5、《驾驶员工作责任书》
附件5:
驾驶员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公司车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符合公司保密相关工作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驾驶车辆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遵守公司相应的保密要求。
二.交通安全要求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文明礼让,确保安全行车。
(二)按时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及安全教育活动,并按要求达到学习、培训目的。
(三)杜绝酒后开车和未经车队队长批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三.驾驶工作要求
(一)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文明服务公约。
(二)用语文明礼貌、行为体贴周到、举止大方得体。
(三)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出车时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用户,不误时、不误事。
(五)要求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在行车途中,不允许接打电话,如特殊情况必须将车辆停靠到安全区域后进行。
(六)驾驶员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需立即停止驾驶活动,将车辆停靠到安全区域,及时向车队长报告,由车队长协调解决。
(七)对乘客的相关个人信息及驾驶过程中听到的信息不议论,不外传。
(八)乘客下车后需检查车辆,如发现乘客遗留的文件或个人物品等,立即上报综合管理部处理。
(九)满足用车部门的合理需求,虚心听取用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车辆管理
(一)坚持“一日三检”,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二)车辆应保持车身、车内干净整洁,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三)完成任务后将车辆停放指定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四)应根据车辆行驶状况,按期进行保养,避免因保养不当造成车辆停驶。
(五)车辆应在保养期内进行保养、维修时,应按规定申报,经车队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去指定地点进行。
(六)按时完成车辆的年检工作。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驾驶员与综合管理部各执一份,如驾驶员违反上述要求,将依据公司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XXXXXX有限公司
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
第十七章 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接待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使接待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更好的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服务,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让来访宾客满意。
第二节 对外接待部门、接待范围、接待原则
第二条 对外接待部门及范围
(一)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
(二)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由综合管理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三)本制度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第三条 接待原则,遵循“平等、对口、节约、周到、保密”的原则,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一)平等原则: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平等相待、落落大方、不卑不亢。一般情况下,级别与权限相等,同级别出面,特殊情况高规格接待。
(二)对口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综合性接待时各部门应予以协调配合。
(三)保密原则:接待中涉及机要事务、秘密文电、要特别注意保密,接待中既要熟练介绍公司情况,又要内外有别,严守本公司商业机密,巧妙回避不宜回答的问题,对不宜摄影摄像的场合,应向参观人员说明。
(四)节约原则:招待来宾从简,不铺张浪费,不重复宴请,主方人数不多于宾客人数,坚决杜绝高消费,避免不必要支出。
(五)周到原则:接待程度应衔接周密,接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并充分利用公司资源,宣传企业及产品,提升公司知名度及美誉度。
第三节 接待标准
第四条 根据来宾类别及活动的重要性,接待分为A、B、C三级
(一)宴会(午宴、晚宴)、招待会(冷餐会和酒会)、茶话会、工作进餐。
(二)举办何种宴请活动,根据活动目的、对象、经费开支等因素确定。
(三)注意有违来宾人员其风俗之菜肴等事宜。
(四)接待用餐标准
1.招待重要官员、重要客户—— 300元/人·餐
2.较重要官员、客户—— 200元/人·餐
3.地方一般干部—— 100元/人·餐
4.常客(通常指工作进餐)——80元/人·餐
接待前,负责接待人员通过钉钉审批流程根据接待标准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住宿安排与标准
级别
来宾类别
陪同人员
接待准备
A级
省、市级以上领导、重要客户等
公司总经理以上
中层干部列队迎接,各部门整理工作场所(车间、仓储和厂区道路干净整洁),彩旗、条幅欢迎,全程摄影,会议室备用
B级
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要参观团体、客户等
副总经理、对口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整理工作场所(车间、仓储和厂区道路干净整洁),条幅欢迎,全程摄影,会议室备用
C级
政府部门一般工作人员,一般参观团体,一般客户,同行业一般来访人员
对口部门负责人、行政人员
各部门整理工作场所,跟踪引导
第六条 文艺晚会,不倡导,但可根据活动目的、来宾兴趣、接受能力,安排和选定节目。
第七条 参观游览,根据来访目的、性质、来宾意愿和兴趣,选择有针对性的游览项目,公司对等安排陪同人员和解说员、导游。
第四节 接待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 接受任务,综合管理部收集来宾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数、姓名、性别、职务和使命、抵离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及车次或航班。
第九条 布置接待,综合管理部提出接待意见:接待部门、人员、规格、方式、安排、费用预算,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迎接安排,综合管理部根据来宾身份、人数、性别,预订招待所或宾馆,安排好伙食标准、进餐方式、时间、地点,按抵达时间,派人派车迎接。
第十一条 看望、商议日程,来宾入住后,公司有关人员前往看望,表示欢迎和问候,了解来访日程和目的,商定活动日程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安排有关领导会见,按接待规格和礼仪,安排有关领导去住所看望,接待人员安排会见地点、时间、陪同人员。
第十三条 组织活动实施,按参观、考察目的,组织业务部门向客人介绍情况,参观现场;对上级检查,安排汇报、座谈会。
第十四条 送别,根据客人意见,综合管理部预定车、船、机票,协助客人结算食宿账目,话别送行,派人派车送至车站、码头或机场。
第十五条 小结,每次较大规模接待完成后进行一次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后续工作。
第五节 接待涉及部门相应职责及要求
第十六条 申请部门:提前2天填报《客户来访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交由综合管理部协调安排,派专人根据来客具体到达时间负责迎接。
第十七条 接待流程(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全程接待事宜,并做好相应计划与准备。
(一)综合管理部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部门来访预约时,了解来宾基本情况:来宾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这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二)综合管理部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
(三)综合管理部须准备安排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电脑、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烟茶。如有特殊需要,准备会场花卉、水果、领导席签、安排礼仪人员,并安排摄影摄像等。
(四)如需宴请,综合管理部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香烟、用餐标准;酒水和香烟需各部门负责人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
(五)如需留宿,综合管理部提前按接待标准预订好来宾下榻酒店,酌情在房间内准备相关资料、水果、香烟等。
(六)如需接送,综合管理部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
(七)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购买车票及机票。
第十九条 信息反馈,接待人员应及时撰写重要来访信息,将与来访者交流中取得的信息汇总整理,提取其中对公司有价值的信息交由公司领导。
第六节 附 则
第二十条 涉及重大接待活动,需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接待申请单
附件二:接待流程
1
接待申请
申请接待部门需提前填写《接待申请表》根据接待申请要求,在客户到达前应作好相关的接待安排,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具体的到访人数、是否需用车、订房或其他要求,并及时落实。
2
确定接待级别安排接待人员
确定来访接待级别,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安排接待人员,肩负接待任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整个接待过程。一般情况下,来访人员没有离开前,接待人员不宜随意更改。
3
确定行程安排
申请接待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制定行程安排
4
接车(接机)
接待人员在接到接待任务后,必须确认来访人员的班机(班车)何时到达,到达地点,航班号(车次),来访人员的姓名、特征。用车,先落实公司有无车辆之后进行,如无法安排车辆的应通知客户并告之坐车方式,特别是飞机的,可通知其坐机场高速专线或打出租车。
5
安排住宿,餐饮
根据班次的时间或者来访人员的需要安排住宿、餐饮的先后次序。
6
会谈工作安排
申请接待部门制定会谈工作
7
送行,电话回访
来访人员离开,由接待人员陪同送车,如有公司赠送的纪念品,一定要提醒或者直接递交到来访人员手上。送车时,须等到来访人员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以后,才能离开,估计他们到达的时间,适时去电进行咨询接待工作的情况,了解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和企业形象等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做好报告上报公司,以便改进。
第十八章 廉政建设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第三条 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第五条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六条 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第七条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第八条 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管理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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