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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提出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具体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9 11:42:13
导读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3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湖北省消费环境建设目标,并就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城乡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五线合一”,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3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湖北省消费环境建设目标,并就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城乡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五线合一”,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95.6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3亿元。

《规划》就强化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规划》明确,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网络平台自治、社会和媒体监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探索健全产品质量担保制度,完善“三包”政策应用范围和争议解决机制。完善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约谈劝谕。健全“互联网+在线和解”新模式新机制,推动更多企业入驻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消费投诉在线和解平台,实现线上投诉、和解、公示、评价。健全第三方参与制度,引入专家库、律师团、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化解消费纠纷,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消费仲裁机构。简化优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推动完善小额消费纠纷速裁、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公益性诉讼。

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规划》要求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消费投诉特别是新型消费领域投诉信息分析,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消费风险报告,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降低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综合运用比较试验、认证检测、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方式提升消费警示提示效果。推进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发挥资源共享和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消费环境创建。“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将围绕商品高质量、服务高水平、投诉处置高效率和消费者高满意度,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支持武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襄阳、宜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推动创建活动向公共服务、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延伸,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商户和示范城市,打造安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和无理由退货,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让老百姓(603883)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主要城市和重点行业消费环境评价。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推进12315热线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12315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双号并行”和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社区化、便民化、品牌化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广泛、遍布城乡、及时高效的维权网络。扩展消费投诉渠道,优化维权流程,推进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建设,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实现维权通道多元化、便捷化。完善预付卡消费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推进“诉转案”工作,完善违法案件线索筛查、移交、查处机制。聚焦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消费,加强民用“三表”、出租车和加油机计价器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执法,持续推进假冒伪劣、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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