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发布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福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依据检方指控,杨福林的受贿行为从20年前就已开始。
杨福林,1957年10月生,甘肃武都人,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副总经理,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
去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杨福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对杨福林的审查调查终结,杨福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杨福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最高检今天通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福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杨福林利用担任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杨福林在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任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迄今已有20年。
去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对杨福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指出: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杨福林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6.14万余元。2014年至2021年7月,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一桌餐”。2014年至2016年,29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共计6.29万余元均用公款支付。杨福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