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丹江政府出台了通知,计划对在丹江水库实施了全面封盖,170米水位以下要安装护栏,任何形式的钓鱼、游泳均被驱赶和禁止,同时要求党员要带头遵守,号召各级纪委组织要跟进,也就是发现党员钓鱼、游泳了要纪委来介入查处,如此引来不少社会不满情绪,在此谈谈个人想法。
丹江有如此大的水库和众多河流,丹江人民生活在这片山水间,钓鱼、游泳爱好者极多,农业部也没有禁止休闲钓鱼行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钓鱼、游泳原本是积极健康的活动,如此一禁了之,不顾群众的需求,是否有用力过度、滥用职权之嫌,最后成了“逼良为娼”?
如何管理群众的休闲钓鱼,收集部分钓友意见,建议如下:
1、每年收费办理钓鱼证,实行一人一证,钓鱼证可实行积分管理,有证者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区域可以进行规范钓鱼活动。
2、规范休闲钓鱼的行为,一人一杆一线一勾,清理钓点垃圾并带走,规定能带走的鱼的大小和鱼获多少,这点可以借鉴国外的钓鱼管理的条款,对许多珍惜鱼类进行保护。
3、发挥钓友的监督作用,减轻渔政工作压力,对非法捕鱼、不遵守钓鱼规定的行为进行拍照举报,属实后处罚违规者,可对举报者进行积分奖励,积分可以次年抵扣办理钓鱼证的费用。
4、中国钓鱼爱好者众多,办钓鱼证收的费用可以用在库区环境维护建设上,这样可实现群众休闲钓鱼和水库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事关群众无小事,考验的是我们执政者的责任和智慧,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一些成熟经验并结合我们当地实际情况来管理库区,实现旅游经济、钓鱼和库区环境保护的双赢,它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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