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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介绍(景顺长城内需贰号2021年有分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0 06:57:23
导读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介绍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60109 成立日期:2006/10/11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介绍,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2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60109

成立日期:2006/10/11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原理:打开

基金类型:股票型

基金份额总数(亿股):71.776(截至2014/6/30)

基金规模(亿元):88.79(截至2014/6/30)

代理机构:银行(共23家)

代理机构:证券(共43家)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内需拉动行业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产业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实现人民币长期、持续、稳定升值。基金资产。

基金比较基准: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债总指数20%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境内公司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风险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特点:本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

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原则:

1、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且每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年化预期收益的50%供当年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个月,则不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2、本基金预期年化收益分配有两种方式:现金分红和股息再投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也可以根据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将现金分红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基金默认预期年化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的,预计年化预期收益不进行分配;

4、基金当期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累计亏损,方可进行当期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5、基金预计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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