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讯网讯 1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融金所”平台非吸案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警方于2021年12月2日对平台未履行担保还款义务合作机构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武某亮、林某等七人提请逮捕,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武某亮、林某执行逮捕,现羁押至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此外,警方于2021年12月24日,对平台拒不配合调查、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龚某、张某兴、王某梅、杨某超、李某东、张某华共六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告诫平台、合作机构等拒不配合调查、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主动配合调查,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据了解,“融金所”平台是由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于2013年5月15日正式上线。公司法人及大股东为孙明达,持股60%,张东波持股40%。
融金所自2013年5月15日上线,于2019年10月19日停标,历史交易总金额270.53亿元人民币,涉及出借人数305286人。待偿出借人本金28.72亿元人民币,待偿出借人充提差本金20.49亿元,涉及出借人数25968人。
附原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