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报,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评价申报表》邮件或邮寄至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我会指定账户。
2、初评,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获得的全部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复审意见进行综合整理,由信用办公室对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
3、评价,组织专家成立信用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
4、公示、终审,评价结果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网站等各种媒体上发布,公示十五天。公示期满后,信用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会提出。我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
5、结果发布,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我会向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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