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是我的兴趣,不是爱好,不是专业。对于辩论,我有自己的选择与定位,所以我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太大压力。作为辩论的萌新,我喜欢讨论辩题的过程,对我来说,这是一个你从茫然到醒悟的过程。初看辩题时,我想每个人都会觉得:这有什么好讨论的,正反都有道理,不过是思考方式不同罢了,有什么好“吵”的。但是,你真正去分析后,你才觉得自己知识面是如此窄小,你的逻辑是混乱,你想的很多,可是表达出的语言是如此苍白,没有一个合适的词语能充分表达你的想法。所以,这是一个思维碰撞的过程,是一个捋逻辑的过程,是一个教我思考的过程。嘛,在这是个神奇的过程中,不管怎样,最终我们都会挖掘出我们的优势,找到我们的攻击点。
我们是反方:评判善恶的标准是动机。
那我就从反方角度说说几个优势:
首先明确定义,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动机是某些行为的念头,效果与影响挂钩,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以下逻辑链是正确的:动机——行为——效果。
1、正方一定会说:动机具有不确定性,举例法官断案,犯人想法,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balabala……,面对这个,我们可以定义我们的起点,我们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辩题,是上帝视角,我们不是法官,需要判断动机,需要断案,所以我们的动机是明确的,是摆在眼前的。
2、当然啦,对方一定会反驳以上观点:不是人人都是上帝,你们的判断方法不适用于实际balabala……,其实吧,正方说得对,说得很对。但是我们可以转移战场,什么意思,简单说下:如果按照效果去判断善恶,是不是没有人再敢去扶老人,没人敢去做好事,所以我们今天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讨论,让动机明确可见,是为了让人们看到好的动机,是为了鼓励社会的善举,让更多做善事的人不被埋没等。
3、幸运的是,正方也是很厉害滴,正方说:第三者、上帝的也存在臆测,想法也存在不确定性balabala……,emmmm反方可别被带跑了0.0……
4、我们论证的是动机到行为这个过程,我们认为动机到行为是唯一确定的,而行为到结果是不确定的,简单来说,我们认为动机是好,行为一定是好,而好的行为受客观因素等影响,不一定产生好的效果。举个不恰当例子:一个小孩从天上掉下来,我看到的第一眼就是伸手去救ta,可是人没接着,却不小心碰了ta,ta摔死了。我们的意思是救ta是好的动机,伸手是好的行为,但最终结果虽然不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们导致,所以说好的行为不一定有好的效果,这个过程具有不确定性。
5、反方说:根据一棵树的枝叶花就可以判断它是什么树,你难道还要去挖它的根?反方回:动机是一颗种子,它生根发芽至突破地面的过程就是:动机——行为,可是如果它在马路上破土而出,长成一棵树,他就是妨碍了他人,这是不好的,如果在马路边树丛里成长不妨碍他人,那是好的,这就是:行为——效果。如此balabala其实我们又绕回到以上几个问题。
6、不要忘记明确道德法律善恶,不然往下论容易把自己绕进去。
7、以上有些观点的提出是需要论证的,靠你们自己了。
我不是专业辩论队人员哇,辩论技术也不咋地,仅仅是对辩论有兴趣,或许说的不对,欢迎交流,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