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减负”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半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小学教师“减负令”。
北京市教委表示,经梳理形成了《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任务台账》,要求各区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形成《区级层面设立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理清单》,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市教委要求,各区要严格控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总量和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不得多头重复开展同类事项,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各类创建活动、综合督导、评估验收、评选评价等,原则上3至5年开展1次;专项督导、教学视导、学科视导,原则上每所学校每年不超过1次;每月1次的相关检查、经常性督导要调整为每学期2次;统筹安排对中小学校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中小学绩效考核、“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每年开展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