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周知,公司注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仅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财务问题,还需要清算所有的税务问题,所以通常公司注销的时间比公司注册的时间还要长,注销的流程也要繁琐许多,为了能够减轻大家的工作量,在2017年3月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但是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只有符合条件的公司才能够申请,那么深圳公司简易注销需要满足那些条件?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
深圳公司简易注销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根据相关的简易注销规定,深圳公司进行申请,只需要拿着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监事的U盾,然后填写简易注销的申请单,然后等待市监委同意即可,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因为且不说其他的一些流程,单是要凑齐全部股东的U盾就是个难事。因为简易注销是需要征求所有的股东同意,如果意见不统一就无法申请注销。
除了这个之外,大家还需要满足没有债务债权关系,都按时纳税申报的条件,有的企业可能因为事务繁多忘记纳税,或者是因为漏税都不能够进行简易注销。
目前工商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包括:在深圳市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但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不可以简易注销。
符合公司简易注销的企业如果出现以下这些情况也不能够办理:
1、如果是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企业不能够办理;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不能办理;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不能办理;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企业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不能办理;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不能办理。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不能办理。
其实很多人在放弃经营的时候都忽略了需要将公司注销这一步骤,以至于导致后面各类的麻烦找上门来才恍然大悟,所以易商讯网提醒大家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公司运营不下去,都要及时的去进行注销,避免后续导致更严重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