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一百万元的;(二)拟任命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人员应当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工作经验,不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受教育、戒毒强制隔离或者被解职、被开除服兵役等不良记录;(三)有专业技术人员适合提供的安全服务,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四)提供安全保卫所必需的住宿和设施、设备;(五)有健全的组织保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警卫管理制度。
一、办理条件
安保公司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注册公司资本不少于一百万元的;
(二)拟任命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人员应当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工作经验,不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受教育、戒毒强制隔离或者被解职、被开除服兵役等不良记录;
(三)有专业技术人员适合提供的安全服务,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提供安全保卫所必需的住宿和设施、设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保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警卫管理制度。
二、准备材料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安全监督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
(二)由依法成立的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验资证明,并且属于国有资产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的规定评估;
(三)拟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简历,以及保安人员的资格证书副本,证明其在军事、公安、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公安、安全管理等方面至少有五年经验,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不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
(四)保安服务公司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运输工具等材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资格清单;
(六)组织安全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保安管理制度资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预先批准的通知。
三、处理过程和截止日期
地区,市公安机关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是否属实,并将审计意见报告给该地点。省公安机关安全监察部门。
省公安机关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安全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和区、市公安机关审批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A)如果它遵守“保安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它决定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在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加一支武装护送部队;
(2)如不符合“保安事务管理规例”的条文,则须作出不准许的决定,并须将理由以书面通知申请人。
4,办理保险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在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放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省公安机关保安监督部门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在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6个月以上未完成的,保证服务许可证无效,签发证书的公安机关应当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