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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在治理基础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即在依赖实体、地方性规范、社会秩序和人情交往方面并不相同。
一、定义不同
1、村民自治是指广大农民群众采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办理本村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2、居民自治是指社区居民采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办理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物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二、依赖实体不同
1、村民自治依赖的实体是建制村,是广大村民组成的自治共同体。有一套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如村委会,村党支部等;有一定的人口数量和行政区域边界;设置、撤销、调整都要经过法定程序。
2、居民自治依赖的实体是城市社区,是由广大居民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一套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如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等;有一定的人口数量和行政区域边界;设置、撤销、调整都要经过法定程序。
★城市社区自治要比村民自治相对弱化,受到政府行政化控制要强,受制于整个城市健康发展。
三、地方性规范不同
1、村民自治是“熟人社会”,由自然生出规矩和信用到相互商议达成契约和规章。有舆论压力到制度压力,使礼治变成法治。
2、居民自治是“单位人社会”,同一社区的居民来自四面八方,只能形成业缘、学缘、趣缘为纽带的非血缘人际关系,而不会形成约束力较强的法规。
四、社会秩序不同
1、村民自治的建制村的村民依赖于土地,又是村民的生产场所,造成社会结构分化程度低,乡村社会同质性较高。社会关系简单集中,村民联系比较密切,人际互动较强,互助频繁。
2、居民自治的社区的居民,居住场所与经济利益联系不紧密,居民之间的经济和地位差别较大,同质性较低。居民的流动性受制于居住场所,受商品房的蔓延,居民的流动性增强,导致社区居民联系不密切,社区凝聚力较弱。
五、人情交往不同
1、村民自治的建制村村民的人情在乡村社会中既是一种交往方式,又是一种人际关系创设与维持的常识和准则,更是一种可以获得融合着情感、面子、敬重的社会化回报的投资。
2、居民自治的城市社区居民的人情由于个人私密性空间的因素,人们之间很难熟悉认识。关起门来自成一统,左右上下邻居互不有一套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如村委会,村党支部等;有一定的人口数量和行政区域边界;设置、撤销、调整都要经过法定程序。相识,人情不断流失,寻找新的人情介质,如广场舞、牌友会。
综上所述,就是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的对比差异,希望大家多讨论,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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