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时代的变化提高了生活品质,品质生活促进了日常文化气息,文化产业的诞生丰富了业务生活,很多创业者看到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对创办文化产业有了浓厚的兴趣,想进入文化产业必备的资质就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是通过互联网从事文化活动的信息服务者,常用的别称有:文网文、网文证、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由文化厅审批。针对企业进行申请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样的要求需要每个申请者仔细断定呢?
1、企业申请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和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
(8)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基本概况情况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及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
以上就是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总结,相信各位对于申请网路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也有一定的认识了,如果各位对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有需要的话,尽管到易商讯网进行在线咨询有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