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结婚签证
申请签证的必要情况中国当事人在与韩国人结婚并且已在双方户籍所在地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希望以与韩国配偶结婚,同居为目的前往韩国时,可以申请签证。如果希望在中国生活,则不必要。区分应具备的材料领事馆
1.上签证申请表格
2.结婚签证申请表格邀请人
1.韩国律师事务所公证过的邀请函原件
3.身份证影本
4.居民登录表誊本
5.户籍藤本
6.印鉴证明书
7.交往经历书(需含有邀请人的署名及印章等内容)
8.在职证明书
9.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房地产登记簿誊本,出租及承租合同,存款证明等)
10.通话记录(最近三个月)
11.直系血亲对此国际结婚的同意书(需2位直系血亲提供并应含有2人的署名、印章及印鉴证明书)
12.介绍经过书(需介绍人署名并盖章)
3.签证申请表
4.结婚签证申请表
5.身份证影本
6.户口本原件及影本(需有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
7.未婚,未再婚或结婚证明书(需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8.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前配偶死亡时需出具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影本
9.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属于其他领事馆管辖的)注意事项在韩国和中国开具的所有证明档,除房产登记簿登本、租房合同等部分韩国人财政状况证明以及中国人的护照、户口本、身份证等已经取得认证的档之外,其他材料必须是在申请签证3个月之内开出的有效证明文件。此外,还要提供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法院(离婚判决民事调节书,街道办事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处(公证书),医院(死亡医学证明)等中国国内各档开具部门的电话号码。结婚签证自始至终(包括第一次申请,中间补交材料以及最后领取签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来使馆直接办理,不能通过代理人或者委托人。
签证接受后受理时间1.F-2签证的所有申请人,无需提前预约.从受理日起,经过5个工作日,就可以知道受理结果.
例:星期一或星期五来申请签证,下一星期的星期一或星期五就可以知道受理结果.2.在春节,劳动节,国庆日等中国的节日以及3.1节,制宪节,光复节,开天节等韩国节日期间,驻华韩国使领馆停止办公,这期间的签证受理时间向后顺延.3.另外,申请签证时,由于材料不足而需要补充后再申请时,从再受理日起,经过3工作日出受理结果.确认签证受理结果
方法是在指定的日期,直接来领事馆确认.至于追加受理(调查),需要更加详细的调查.取决于韩国有关部门的调查进度,所以,在此情况下,只有等到追加受理结果出来之后,本领事馆才能进行个别通知.处理期限及手续费
预约电话处理期限手续费
结婚签证无需预约7日(再次申请时:3日)申请人注意结婚签证自始至终(包括第一次申请,中间补交材料以及最后领取签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来使馆直接办理,不能通过代理人或者委托人。除了原件及影本一起提交的材料(如户口本、照片)之外、申请材料不退还。审查材料过程中,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则取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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