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是一种很可爱的鱼类
遇到危险时会鼓起身体
看着挺呆萌的
然而
吃河豚鱼可就不好玩了!
日前,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
接诊了3例
因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的患者
当事人罗先生回忆说:“我当时在一个私人场所购买了新鲜河豚2斤约20条,买回家后宰杀并煮了食用,味道很鲜美。吃完大概1小时后我觉得嘴巴及四肢变麻木了,跟我一起吃河豚的另外一个朋友一样感觉不舒服,我们害怕极了,就赶紧跑来医院。”
好在救治及时
3例患者均转危为安
但在更早一些时间
广东揭阳则有2人
因食用河豚鱼中毒死亡!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了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河豚鱼
学名河鲀,因含有河鲀毒素,人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河豚鱼虽然含有剧毒
但仍有部分消费者
喜欢自行捕捞、自行加工食用
或委托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
每年也由此都会发生
因食用河豚鱼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防控食用河豚鱼中毒
近年来,为防控食用河豚鱼中毒事故,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原国家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的加工经营。根据有关文件,养殖河豚鱼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加工企业的河豚鱼应当来源于农业部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河豚鱼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并在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豚鱼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禁止经营养殖河豚鱼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
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综合:广东市场监管、广东发布等
来源: 大湾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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