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通知。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于7月10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要求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
据7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透露,近日,大连海关、厦门海关分别从3批自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6个,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南美白虾(资料图)
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厄瓜多尔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上述通知称,为了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请示国务院同意,自即日起,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涉事三家企业分别为: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
紧急处置措施包括:自即日起,暂停厄瓜多尔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暂停上述3家企业的产品进口。各海关要通知进口商对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已进入国内市场的冻南美白虾进行召回。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经销商立即停售、封存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督促经销商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工作,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处置。并且,各地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负责组织做好召回的和无法退运的冻虾的销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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