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电影中给程兵安排了一众好兄弟一起帮他追凶,但是现实中的程兵确实独自一个人默默的在追凶的路上奋斗,他先后做过快递员、保安、送水工,他找的每一个工作都希望可以和住户近距离的接触,以便更好地寻找凶手王二勇。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他抓住了王二勇。完成“任务”后,程兵的妻子重新和他复婚了,但是程兵没有恢复警察的身份,夫妻二人最终在北京开了一家少年兴趣班。
看完影片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驱使着程兵花费那么多年时间去追查当年案件的嫌犯,即使已经不再是警察。是愤怒吗?愤怒于师父去世,三大队全员入狱,家庭破碎,父女疏远,受害者冤屈?我觉得肯定有愤怒,但我认为单单只是愤怒并不足以支撑他追凶多年,而且还是在队员们都接二连三放弃追查的情况下,队友难道不愤怒吗?当然愤怒,但是愤怒这种情绪其实很容易被时间冲散。我觉得更多的是信仰和责任,作为一名警察的信仰,作为一名办案人员的责任,他认为这件事必须在他手上了结。我以前不太理解信仰这个东西,但是在看过、听过无数真实先进事迹之后,我不得不感叹信仰这个东西简直强大到让人难以置信,由衷地瑞思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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