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工信部公示“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涉及补贴金额超220.27亿元。
2017年度企业共计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236881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2441403.25万元,专家组核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数207409辆,应清算补助资金总额为2202709万元。
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国家监管平台核定的行驶里程数不满足2万公里;关键零部件发票信息与推荐目录不一致;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等是主要核减原因。
以下为公示全文:
关于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传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