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深层搅拌桩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单位
交底人
接收单位
搅拌桩施工班组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 本处理地段搅拌桩桩径Ф500mm(搅拌钻头不小于Ф500mm),设计桩长8m,桩底进入土体持力层0.5m,单桩承载力不少于100KN;施工时,桩底高程不高于设计标高,桩顶高程不低于设计标高,桩距为1.2m,按梅花形布置,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120Kpa。
2. 制浆采用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浆液水灰比为0.5。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每加固1m土体掺入水泥量为55kg,单桩水泥用量偏差不大于5kg。必须采用电子计量设备准确配料,每天检测水泥浆比重不少于6次(以批复配合比所测水泥浆比重为依据,实测水泥浆比重不低于标准水泥浆比重)。
3. 搅拌头上提喷浆时的提升速度为0.65~0.8m/min,喷浆压力为0.4~0.6MPa。
4. 测放桩位按设计要求进行,在确定孔位时,需经复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工序,为保证桩位的准确性,桩位必须打入木桩或插入竹片作为桩位标记。
5. 下钻杆时,先使桩机安置在标定的孔位上,使钻头中心对准孔中心,杆位偏差在±5cm以内,调整桩机水平度及垂直度,保证孔斜率不大于1.0%,终孔后校正钻具,桩径偏差不得大于4%。
6. 下钻杆搅拌前要通过地面试喷清水,检查灌浆设备和管路系统、设备的压力和排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管路系统的密封圈必须良好,各通道和喷嘴内不得有杂物。
7. 根据施工设计控制搅拌技术参数,注意浆液流量,自上而下搅拌,自下而上喷浆搅拌。当土层较硬时,可适当提高水泥浆水灰比。
8. 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水泥浆的水灰比和流量,灌浆泵压力和搅拌杆的提升速度,回转速度等施工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作好施工现场记录。另在搅拌过程中,应控制钻杆的进入深度。
9. 单桩开钻后应连续施工,严格控制起喷和停喷高程,不得间断。如遇停机或机械故障停喷,应及时记录中断高程,待恢复正常后立即复搅,复搅重叠长度不小于1m。如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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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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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当浆液到达出浆口后,应喷浆坐底30s,使浆液完全到达桩底端。对桩身上端1/3桩长范围,应采用复搅措施,将此范围的浆液分两次喷入。当喷浆口到达桩顶标高时,宜停止提升,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的均匀密实。
11. 整桩喷浆搅拌结束后,为使软土与水泥搅拌均匀,应再次将搅拌头边旋转边沉入土中至设计深度,再将搅拌头边旋转边提升出地面。
12. 施工间隔期间,应及时清洗集料斗和全部管路中的残留浆液,应防止浆液硬结堵塞管道。
会
签
栏
参加单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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