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侦组”曾侦办过陈水扁“海角七亿”案。(网络图)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今天(17日)三读让“特侦组”走入历史。国民党“立委”林德福质疑,民进党刚上任就废“特侦组”,是不是要纵容贪污?
据报道,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条文,“侦查组”确定走入历史。条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施行。台“特侦组”成立后曾移送法办了许多重大贪渎案件等,如陈水扁“海角七亿”案等。
林德福表示,“特侦组”都是专办大官的,办案也不分蓝绿。蔡英文才刚上任,民进党就要把“特侦组”废掉,人民怎么想?会不会认为就是要纵容贪污?不然为什么要废“特侦组”?他说,这样的社会观感不好。
他说,虽然有配套措施回归到检察体系,但力道并不够大。国民党团认为,应该让“特侦组”继续存在,毕竟一般的检察官没有那么多心力去办大官,“特侦组”可以专责办案,真的有存在的必要。林德福说,以后检察长谁任命?这样的做法难保不会有政治力介入司法。(中国台湾网 李宁)
【背景资料】
台湾“特侦组”全称是“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是陈水扁时期的前“法务部长”陈定南在2007年设立的。在早期保守、封闭的检察官体系环境中,检察官办案空间受到很大的限制,“特侦组”成立后移送法办了许多重大贪渎案件、经济罪犯等,如陈水扁“海角七亿”案,前“行政院”秘书长、马系大将林益世索贿案,台湾史上最贪检察官陈玉珍与法官胡景彬等人,皆是“特侦组”一手侦查、揭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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