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
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镇江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9项,
省级非遗项目37项,
市级非遗项目136项。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盘点
镇江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吧!
白蛇传传说
白蛇传传说,国家级项目编号Ⅰ-6,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间文学类项目。
镇江,是“中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白蛇传传说的重要发源地。殷商以前,这里的原始居民荆蛮族就有“断发纹身”之习俗,他们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像蛇躯的花纹一样,得到像蛇这样的崇拜物的保护。因而,早在初唐时镇江就萌芽了金山寺和尚降伏白蛇的原始传说,距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其地理分布从镇江向区域外辐射。该传说讲述了美丽的白蛇为报答许仙救命之恩,幻为人形,下凡与之结为夫妻的感人故事。为与许仙相遇,她雨中借伞;为救夫君性命,她勇盗仙草;为了夫妻团聚,又在镇江水漫金山。为了爱情,白娘子九死一生,其情其景,感人肺腑。传说中的生活性情节“保和堂施药”、转折性情节“端午惊变”、高潮性情节“水漫金山”等都发生在镇江。明末文学戏曲家冯梦龙的平话《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就把镇江在宋代的真实地名和景观,如“针子桥”“五条巷”“镇江渡口马头”“金山寺”等,都逼真地写进了话本的情节中,同时它们也成为该传说在镇江的重要风物遗迹。镇江不仅有该传说的代表性讲唱人,也有代表性的传唱场所,从古代到当代的口耳传承方式,以及每逢端午节各书场、剧场轮番的相关演唱,集镇上相关的“唱麒麟”“荡湖船”表演,家家吃十二红,喝“雄黄酒”,门上插菖莆,身上揣香包等特异的民俗事项,都是该传说口头文化遗产和文化空间在镇江最具代表性的文化要素,并使之具有了“传奇性、广泛性、人民性”的鲜明风格特征。
镇江恒顺香醋酿制技艺
镇江恒顺香醋酿制技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技艺类项目。分布区域以镇江为核心向周边辐射。
清道光年间,镇江丹徒人朱兆怀创建“朱恒顺糟淋坊”。在生产色酒的过程中,他集传统镇江香醋酿造技艺众家之长,逐步摸索出自家独特的酿醋方法,成为镇江香醋“固态分层发酵工艺”的代表。清《丹徒县志》载:“京口(今镇江)黑醋味极香美,四方争来货之”,可见当时恒顺香醋已是声名远扬。
该酿制技艺以江南优质糯米为原料,主要经“制酒、制醅、淋醋”三大过程,有大小40多道工序,历时60多天,方可完成酿造,之后再储存陈酿。该技艺传承了古法制醋工艺之所长,经过恒顺人不断探索与完善,独具八个方面的工艺特色:一是得天独厚的地理及气候环境;二是清纯甘甜的长江水质资源;三是优质江南糯米为酿造原料;四是大曲为糖化发酵剂;五是科学选育的醋酸菌种;六是传统固态分层发酵;七是独具特色的炒米色工艺;八是独特的后熟陈酿。
其传承方式为师徒传承。恒顺香醋具有着“色、香、酸、醇、浓”五大特点,成为我国食醋的上品;因其“酸而不涩、香而微甜、色浓味鲜、愈存愈醇”的独特风味,多次获得国际、国家金奖,享誉海内外。酿制中的“先做酒后制醅、二十一日成醋”的核心工艺流程,很好地诠释了“醋”字的由来,充分体现出中华传统饮食文化的博大精深。该技艺代表了我国在食醋酿造领域中的传统特色和最高水平,也是我国南方醋最优秀的技艺代表。
古琴艺术 扩展(梅庵琴派)
古琴艺术(梅庵琴派)是中国古琴流派之一,起源于山东。梅庵琴派一改传统琴乐的审美观念,强调古琴音乐的艺术性,重视演奏技巧,突出旋律之美,体现了积极的革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梅庵琴派是中国古琴发展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和发展见证了近现代以来中国古琴音乐的流变趋势。尤其在琴学理念上倡导和崇尚开放性思维,尊重传统而又不为之所局限,一改文人琴乐中尚雅风气长期固守琴坛的局面,将生动的民间音乐元素引入古琴音乐,并且有效地吸纳西乐的合理因素,其浓厚的韵味、独到的审美品位,使传统的古琴音乐显现出鲜活的生命力。它的出现和存在不仅丰富了中国古琴音乐艺术宝库,也为古琴未来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扬剧 扩展
扬剧 扩展(镇江)。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戏剧类项目。亦称“淮扬文戏”,主要流布于镇江、扬州、南京、上海、苏北及安徽部分地区。20世纪30年代中期称“淮扬戏”,新中国成立后,改为现名。它以扬州和镇江地区古老的“花鼓戏”和“香火戏”为基础,吸收了清曲、民歌小调等发展而成,并集广场艺术、庙台艺术、庭院艺术和剧场艺术于一体,经历了由坐唱、行唱到演唱的流变过程。其音乐结构为曲牌体。至今仍在舞台上使用的有《梳妆台》《大陆板》《数板》《回龙》《摇板》等。其中以金派唱腔的《梳妆台》最具代表性,也是最常用的主要曲调。该艺术在长期的传承和发展中,公认的流派有金(运贵)派、高(秀兰)派和华(素琴)派等三大流派,而金派艺术是三个流派中唯一被文化部备案的,由生角女演员金运贵创立,于上世纪40年代前后形成并风靡整个剧坛。其特点是音域幅度小,字多腔短,似平非平,明快如诉,所唱《梳妆台》《补缸》《数板》《哭小郎》诸曲均贯穿同一风格,被称为“金调”或“自由调”。金派艺术在镇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传承,其传承方式为:学校教学传承和师徒传承相结合。新中国成立后,镇江金星扬剧团改名镇江市扬剧团,1996年镇江“四团一校”(含市扬剧团)合并成立了镇江市艺术剧院。代表性作品有:《二度梅》《珍珠塔》《济公传》《挑女婿》《看灯记》《铁面情》等。
灯彩 扩展(秦淮灯彩)
灯彩 扩展(秦淮灯彩),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美术类扩展项目。为句容和南京秦淮河一带沿袭至今的传统灯彩制作习俗,流布于江苏省秦淮河流域。 秦淮灯彩,亦称“秦淮花灯”。源于六朝时期,明清以后由宫廷走向民间,由于历代统治者的倡导与宣扬,燃灯习俗在元宵节也就成为了秦淮河流域“以灯为俗、用灯造景、借灯兴舞”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秦淮河的重要源头,句容长年沿袭着手工扎制花灯的民风,其扎制风格与六朝古都的南京一脉相承。其题材十分丰富,神话传说、戏曲人物、风俗习惯等,无所不包;其造型由简到繁,由实用到观赏,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 该工艺不仅汲取了中国传统的纸扎、绘画、书法、剪纸、刺绣、雕塑等艺术之长,而且还糅合了形、色、声、光、电等现代高科技手段,既有小巧玲珑的传统花灯,如荷花灯、兔子灯、金鱼灯、蛤蟆灯以及一些纸扎花灯,而且还有新型材料制作的声光电控花灯,如大型组灯《千手观音》《中华门城堡》等。它们通过夸张变形、对比呼应、象征借喻等精湛技法,表现了秦淮河流域人民的聪明智慧与非凡的创造力,同时也记录了当地用火文明的漫长历史轨迹。其既具有浓厚地方乡土气息又着力表现新时代的昂扬风采,兼具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其代表性作品有南京夫子庙景观标志《双龙戏珠》和《定海神针灯》《金鸡吉祥》等。
丹阳封缸酒传统酿造技艺
丹阳封缸酒传统酿造技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技艺类项目。丹阳酒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晋代王嘉的《拾遗记》,南北朝时已风靡大江南北。该技艺以酿坊生产形式长年流传于丹阳民间,主要流布于丹阳境内的云阳镇以及里庄、延陵、珥陵、访仙、导墅等乡镇。它的生产与延续与丹阳的地理、气候、水质、粮食作物等条件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地域关联性。解放后国家实行公私合营,众酿坊合并,改组成地方国营丹阳酒厂,该技艺得以传承至今。丹阳为著名的鱼米之乡,物产丰富,气候温和,盛产糯米,素有“酒米出三阳,丹阳为最良”之美誉,历史上就以酿造美酒而著称。该酒因需长期封缸陈酿,故名“封缸酒”。其主要原料为本地产的优质糯米。其工序繁杂,技术要求高,主要工艺流程为:选米、蒸饭、淋饭、加药、拌饭、搭窝、来酿、封缸、榨酒等。每个环节都要十分到位,因为特定的原料和水质,并与特定的工序相结合,方可酿出鲜甜醇厚、,具有典型丹阳特征的封缸酒。其酒液呈琥珀色,香气醇厚,口味甜浓,色香味独具。因而,它作为中国甜黄酒的代表,有“味轻花上露,色似洞中春”之美誉。以师徒传承为主。自丹阳酒厂改组后,主要传承人有邱维汉、赵寿大、赵新华、许朝中、毛忠瑞等人。该酒在中国黄酒家族中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别具地方风味的特征、独特的工艺技术以及很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享誉海内外。
董永传说(拓展)
董永传说(拓展)—镇江丹阳,国家级项目编号Ⅰ-9,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间文学类扩展项目。
该传说最早载于西汉文学家刘向的《孝子传》,在元代被列入郭居敬编录的《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集》后,广泛流传于江苏、山东、湖北等地。元代《至顺镇江志》云:“汉董永墓,在丹阳延陵,有碑记其事,地名董碑,亦名董坟。”其地理分布以丹阳为中心向外辐射。
延陵位于丹阳西南部,因春秋时为吴国延陵季子封地而得名。相传古时董永卖身葬父,七仙女被其孝行感动,私自下凡与之结为夫妇,助其织锦还债。玉帝得知,将七仙女捉回。七仙女在天上产子,设法送到人间由董永抚养。逐渐长大的小董永盼母心切,在“望仙桥”上跪盼母亲。后来在异人鬼谷子的指点下,母子终于相见。此传说在清代《丹阳县志》中亦有记载:丹阳延陵南有望仙桥,董永墓。汉董永佣力养亲,亲殁,就主人贷钱一万缗营葬,道逢一妇,求为妻,与谐主家,织缣三百匹以偿主。一月而毕。
20世纪50年代,以《织锦记》《槐荫记》为蓝本,严凤英、王少舫主演的黄梅戏《天仙配》唱遍大江南北,“家住丹阳姓董名永”的唱词更是家喻户晓。该传说中的“卖身葬父”“助君偿债”等主要情节都带有我国孝文化的教化意义与爱情色彩,它以口头文学的形式,演绎出了“孝心感天、下凡结缘、天地同心、母爱子、子盼母”的传奇特征,其传说契合了民众追求婚姻幸福的内在情感,歌颂了中华民族忠孝、纯朴、同情、善良等传统美德,它对我国古代的“行孝”伦理研究具有着重要价值。
佛教音乐扩展(金山寺水陆法会仪式音乐)
佛教音乐 扩展(金山寺水陆法会仪式音乐),国家级项目编号Ⅱ-138,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音乐类项目。
金山寺水陆法会仪式音乐源于南朝天监四年(505),梁武帝亲临金山泽心寺(金山寺原名)举行了中国佛教史上第一次水陆法会。该音乐经隋、唐、宋,至元、明两代逐步兴盛,到清代晚期开始衰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改革开放中得以恢复。其地理分布以镇江金山江天禅寺为核心区域,向邻近的宁、苏、锡、沪,以及浙江、安徽、湖南、河北等地辐射,活动范围和影响已扩至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该仪式音乐是佛教经忏法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式有吟唱与器乐两类,大多为吟唱。吟唱又分唱给佛听的“法事音乐”和唱给俗人听的“民间佛曲”两种。唱给佛听的“法事音乐”有赞、偈等佛乐,曲调古朴庄严舒缓;唱给俗人听的“民间佛曲”,多用于弘法、劝善、度亡,所唱曲牌的音乐色彩、风格和情趣以及唱颂形式等各有不同,民间色彩浓郁。而器乐即:木鱼、大磬、引磬、鼓、吊钟、大铪、小铪、铛子等。它的吟唱声腔曲调约上百种,曲调调式丰富,主要有宫、商、角、徵、羽,音阶以五声音阶为主旋律,较少有偏音。节拍形式多为濓濜拍子,有的在次强拍或弱拍上起唱。每支曲牌一般以首句前一两字作引子,形式上大多为一人举腔,众人齐唱,也有领唱、轮唱、独唱等多种。它融合了南北朝以后各朝代的音乐成分,具有净化心灵、行善积德、向往天下太平的美好愿望,具有重要的大乘修行之宗教价值。
道教音乐 扩展(茅山道教音乐)
道教音乐 扩展(茅山道教音乐),国家级项目编号Ⅱ-139,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音乐类项目。以句容茅山道院为核心,向南京、上海、浙江、安徽等临近地区辐射,影响之广已扩至港澳台地区以及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茅山道教音乐源于秦汉,成于齐梁,兴于隋唐,盛于宋元,至今已有二千多年历史。它是茅山斋醮法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达宗教信仰、颂扬道教上清派教理教义的重要手段。东晋时,第一代宗师魏华曾于茅山亲授道经《上清经》。第七代宗师陆修静又撰写了大量的茅山道教音乐曲牌;其弟子、上清派第九代宗师陶弘景潜心茅山40余年,在继承前人道法的基础上总结发展,奠定和确立了茅山派道教科仪及道教音乐。隋唐时,该音乐又得到了皇室所敬重的茅山道士王远知、潘师正、司马承祯等宗师的竭力推崇而名声大振,到宋元两代又倍受宫廷宠爱。该音乐在道院为师徒传承方式:一方面与醮仪结为一体,表现了浓郁的宗教色彩;另一方面又集宫廷音乐、文人音乐与民间音乐之大成,显示了强大的社会教义功能,起到了“济世利民、修道积德、消灾延寿、维护生态、净化心灵”等教义目的。其代表性曲目有:《啸咏朱陵府》《卫灵咒》《华夏颂》等。在调性上五调皆用,无偏爱羽、角调倾向;在行腔上高亢有力,曲调居“刚”,与苏南其它地区有着明显区别。它对于研究我国道教音乐的形成与发展、我国民众的宗教信仰与风土礼仪等,都具有着重要价值。
文章参考: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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