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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则“男子醉酒骑电动车撞墙死亡 家属要墙‘背锅’起诉邻居被法院驳回”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
据报道,浙江安吉男子陈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李某家外墙,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认为,李某家外墙和为李某提供建房用地的村委会也有责任,要求赔偿。
法院调查发现,李某房子早已建好,建筑布局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存在安全隐患。陈某平时也从此处进出,对墙非常熟悉,酒后驾驶电动车应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从而驳回了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陈某酒后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一条生命就此消逝,他家人的伤心悲痛可想而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本也是他们的正当权益。但起诉维权权利该得到保障,不等于诉讼要求必定合理。而舆论对此事热议,也是源于坊间不时冒头的“讹人式索赔”风气。
以此案为例,作为成年人,男子陈某完全应该预料到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风险。人家的房屋与院墙好好的建在那儿,且是经批准的合法建设,而不是在道路上突然建起一座墙,发生事故后“怪墙”,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
当地司法部门认定李某及村委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尊严,捍卫了社会公平正义,辨明了是非曲直,值得肯定。
值得一说的是,一段时间以来,“讹人式索赔”乱象频出。偷摘水果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摔死,家属认为是果树管理人责任;吃火锅时参加抽奖,得中后一激动手机掉进锅里,家属认为是商家或平台责任;药店店主好心抢救了险些猝死的老人,却要求其为“压断12根肋骨”赔偿……甚至有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坐在事故车旁吸烟,对交警劝阻不满,抱住大腿就咬,因用力过猛牙齿被崩掉,也认为是交警责任让其负责。
不是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而是自己做事试图让别人承担后果,这种无端把人拉入纷争的思维模式,是对是非观念的混淆,无益于社会风气。
而在此之前,个别司法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为了避免上访缠诉有时会采取和稀泥、对无过错方“找补责任”的做法,对于此类事件无形中也产生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但对“讹人式索赔”予以迁就,不仅不会带来公平正义,反而会制造更多的矛盾、影响法治威严。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也意识到和稀泥的弊害,纷纷对这类做法说不。无论是该案,还是此前的偷摘水果摔死案,司法部门都及时对讹人式索赔坚决说不,不给讹人留任何口子,就是挺好的以案普法。也只有将法治正义贯穿于每个案件的裁决中,绝不轻易和稀泥,倒逼个体变得理性起来,懂得遇事分清是非,“讹人式索赔”才不会大行其道。
□吴元中(法律人士)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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