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少数民族把死亡丧葬作为喜事看待,与婚嫁红红火火的喜事相对,称丧事为 白喜事 ,借以掩饰失去亲人的心理哀痛,也反映出少数民族对人生死亡的客观规律的无奈认可。许多民族存在的 娱尸 习俗,正是这一心理状态的具体表现。
明初,滇西傣族 父母亡,不用僧道,祭则妇人祝于尸前,请亲戚邻里各持酒物于丧家,聚少年百数人,歌舞达旦,谓之娱尸 。文献资料表明,彝族、苗族、怒族、傈僳族、独龙族等民族均有 娱尸 习俗,而且,至今仍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这一习俗。
在传统社会中,大部分少数民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灵魂不死和祖先崇拜观念,认为人死后,灵魂尚存,生前好酒、喜酒乃至 嗜酒如命 的亲人去世后,仍一如其生,要让其在黄泉路上也能畅饮美酒。可以看出,许多民族堪称喜也酒、悲也酒、生也酒、死也酒,黄泉路上也携美酒。
以歌舞的形式 娱尸 ,仍存在于许多少数民族之中。云南澜沧拉祜族停尸期间,青年男女群集死者家中,为死者跳祭祖舞、唱招魂歌;红河流域的哈尼族为高寿谢世的老人举办 莫搓搓 葬礼,规模盛大,气氛热烈;彝族在年长者去世后,要在门外挂一铜鼓,鼓的上方吊一只簸箕,其中安置酒八碗,专门挑选的四男四女各执手绢两块,闻鼓起舞,直到举丧完毕才歇鼓停舞。
彝族支系白彝人,在彝人年长者去世后,要在院中以杉、粟等树搭建丧棚,灵前的祭品,除菜、饭诸物外,必须有一碗酒和一瓶酒。奔丧者一般按宗族或家支组队携带酒、物前往,孝子要出门跪迎。悼念的人,在棺前磕头三次后,点香,为亡人献酒一碗,并必须在死者的儿、孙媳妇面前斟一杯酒,以对后人赡养和照顾死者的敬意,媳妇能喝则喝,不能喝酒的可用酒奠祭亡人。这一习俗反映了白彝人对女性的尊重和对妇女劳动的首肯。颇具特色的是,后家组队奔丧悼念,除携带酒、物外,还有一支威武的狮子队,锣、镲、鼓、号角、锁呐、大刀、长棒俱全,而奔丧队伍的引路者,竟是带笑面宝宝面具的人,紧接其后的,是二人披挂装扮的狮子,一路吹吹打打,不明真相的,几乎看不出 丧 意来。祭献后的深夜,后家各支舞狮队开始闹丧,一时锣鼓齐鸣,号角声声,要狮子,玩把式,妇女们则围聚在一起,唱歌娱乐。这实在是 娱尸 的极端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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