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经济飞速发展,个体户多了起来,有卖成衣的,卖日用品的,更多的是卖熟食的。
他们辗转于各乡村的集市做生意,也就是“趁圩”,亦称赶集。
留守儿童就是从这个时候存在的,我也是其中之一,我的父母在外省工作,而我在村里和外公外婆生活。
外公家是根据地,我哥也在这里生活到7岁,读小学了父母将他带走。
把跟了他们几年的我留下。
一时之间,哥哥舍不得外公外婆,我不愿和父母分离,彼此哭作一团。
妈妈用新书包哄哥哥,外婆用糖果哄我……
外公他们的村是小渔村,世代以打鱼为生,俩老极疼爱我,海蟹海虾马鲛鱼什么的,让我当饭吃。
现在你们炫耀吃啥生猛海鲜,我一概嗤之以鼻,你吃过十多斤重的鲜墨鱼吗,吃过作业本大的鲍鱼吗?
但是我最想吃的是集上的烧鸭粉,3毛钱一碗,俩老却舍不得买,外婆说:
“家里有菜有饭,馋米粉干什么,吃过喉咙还不是变成五寸米共田,
还卖得贼贵,我卖6个鸡蛋才挣3毛,用哪钱买猪肉大家吃不好吗,小小年纪就好得不学去学坏的,
我们没钱买烧鸭粉给你吃,想吃的话等你父母回来叫他们买。”
我就想不明白,海鲜都让我当饭吃,为什么一碗米粉都舍不得……
我跟外公去赶集,卖自产的咸鱼、虾米、海鱼干、榄角、头菜之类。
“好靓的烧鸭粉,只卖3毛钱一碗,趁早有迟点没啦!”粉摊的老板胡须陈(他长着一把大胡子,姓陈,这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大声吆喝着。
而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吞口水。
靠海吃海没错,你要出海捕捞或者是海钓,才有鱼获。
退潮后赶海,简直是放屁,如果大鱼海蟹们这么好捉,早就灭绝了,潮退它们也退,偶尔有一两条迷路的,让你捕到要烧高香了。
赶海对我来说,此路不通。
小螃蟹倒是有,指甲大小,我们叫“望潮”,天亮前成群上沙滩产卵,咱用带把的兜网舀,动作要快,这小东西是飞毛腿,望潮外婆用来做沙蟹酱,可好吃了。
要吃到烧鸭粉,我只能另想办法,就是去捡废铜烂铁。
渔船要定期进入船厂维修,特别是远洋大船,大修时会产生很多边角料,我就趁他们去吃饭时偷偷摸摸地去“捡”。
但时,外公发现了我藏在柴草堆里的战利品,拎着我一顿揍,边打边骂:
“你这小子好大狗胆,小时候偷针大了偷金,咱家世代清白,想不到出了你这个不屑子孙……”
外婆说,要不是她从外公手里把我抢了下来,且拼命护着,我的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我躺床养伤期间,胡须陈破天荒的来看望外公外婆,礼物是一只烧鸭,数斤米粉,连卤汁也贴心的备好。
我吃撑到差点倒仰。
村支书老婆也来了,带来了鸡蛋,唠叨唠叨:
“哎呀,小孩子不懂事,吓唬一下就行了,何必大动干戈呢。”
还塞给我一封利是(红包),满脸慈爱道:“想吃什么就去买,常来我家找二狗玩哈。”
二狗是她的儿子,仗着爹是支书,常在我们这群小孩面前扯气高扬,作威作福的。
邻居们,平时不太走动的亲戚也来了,一时间,外公家门庭若市,接应不暇。
不久,父亲来接我回镇上读小学,在他和外公的交谈中,我知道他调回本镇工作了,任镇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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