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城门立木的故事发生在栎阳,也就是当时秦国的首都,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
孝公十三年和十九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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