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指纹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办理一些事情时,可以用指纹来辨别身份。但在古代科技没有这么发达,古代人有很多人都没有读过书,如果不签字时,古人都习惯用指纹来代替,那古人是怎么来判断一个人的呢?
其实使用指纹在中国已经存在很久历史,在古代的一些文书上,我们经常看见当事人按的手印指纹,不论是状纸、银票、借据、房契等都用。这种做法据说在唐朝时期就已经诞生,另外从考古家挖掘出的古文献秦简《封诊式穴盗》中也有着一些记载,称:“内中与穴中外壤有膝、手迹、手各处”。表明了秦朝流行盖手印多数是用在侦查案情以及破案的依据方面。
按手印发展到大唐时期,指纹用途又迈入新一个阶段。此时的唐朝人总喜欢在合同、凭据、遗书中按下自己的指纹,以表明是本人所承认。公元1927年,德国有一位学者罗伯特·海因德尔就自己写了一本指纹鉴定书,并在书中称中国唐朝的贾公彦才是全球第一个提出采用指纹辨认别人的知识分子。因此也侧脸验证了,唐朝采用手印指纹的广泛程度。
按手印的做法发展到宋代,指纹鉴定技术再一次得到提升,这时宋朝一些官员在办案过程里已经掌握了指纹验证的技术。这当中的佼佼者要数宋慈,他在自己写的《洗冤录》中详细记载了如何收集嫌疑人指纹断案的实例,因此这本书在后来被众多学者公认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法医书籍。
对于这种说法,西方世界有一些学者提出过非议,当时英国有一名医生叫亨利福尔兹,他平时很喜欢写一些科学文章,1880年的时候,亨利福尔兹曾给英国的《自然》杂志投了一篇稿子,讲述他发现人类的指纹能在玻璃杯子上留下指印的事情,后来经过研究这种指纹技术逐渐被升级,从而应用到指认罪人的案件上面。到了1982年,英国又一名科学家法郎西斯对指纹的编码技术有了新研究突破,他所写的实验稿子给未来的指纹识别打下了新基础。
论起手印指纹技术,中国对此的运用确实比西方国家早上一千余年。古时候,中国人就深深意识到指纹能区别一个人,因此平时与人写下承诺书时除了签字,还会按个手印或指印,如果当事人日后反悔,那么就以他按的手印为依据,令其不得抵赖。
另外按指印还起到一种威慑作用,古人深受封建迷信的影响,相信上有神灵下有地府,在人间做恶会得到报应,那么违背自己的承诺同样也担心招来神明的惩罚,于是按下手印的人都因惧怕报应从而不敢失信。
除此还有在古代受到教育程度的人比较少,多数是农民出生,除了种田养殖等粗重活,大部分都没啥文化也不识字,如果一旦与人发生交易需要订契约的时候,他们就用盖手印指纹来代替。特别是一些人犯了罪,衙门县令对其判决有罪后,需要本人在罪状上签字认罪,此时犯人如果不识字,那么就只有用手印来代替了。
其实古人做法很聪慧,鉴定方法难以置信!因为手印被印在纸张上后异常清晰,易于对比,事后可以通过再印一次手印来对比之前的,两者对照一般无法造假,出于这一点优势,古代人就特喜欢凡事都要盖手印求见证。
来源:凯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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