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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升高合法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31 15:02:32
导读

越野车升高需要去车管所备案并且通过了才是合法的,不然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

  越野车升高需要去车管所备案并且通过了才是合法的,不然就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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