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江阴法院公布一起关于“韩剧TV”的案件。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将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795集、韩国综艺2127集,并通过植入广告获利,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21万余元。日前,江阴法院审理认为熊某等5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熊某等5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值得一提的是,市面上有2个韩剧TV,本案判刑的这个“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TV”。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在影视剧行业加大了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逻辑在于,通过保障产权人在前期的创新投入可以在后期通过市场得到回报,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才能让人们放心地投入到创造性劳动中,社会才能不断地通过创新获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如果发明创造者在付出长期、艰辛的投入后研发出来的成果,在投入市场后可以被随意复制,对原创力是巨大的打击和伤害,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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