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陈年往事虽谈不上精彩,但留下的记忆却是深刻的,因为是在高墙内服刑改造,且是在鲜有人知的“编辑部”劳役,就让阿东说说那些在黑暗中徘徊的人。
高墙“编辑部”劳役杂记(二)
曾经在《上海法治报》上看到一条新闻,黄某又入狱了,被判12年。报纸说了他的名字“黄闯”,但我知道他是从我们这里出去的。我认识他,他上一次入狱是4年。我跟他至少有过一次接触,那一次也是我认识非常深刻的留有印象的一次接触。
那时候,监狱还是晚间上文化课,他自己不好好听课还影响其他犯人的学习,我就问他,这样做是不是合适?他回答我,这关你什么事呢,你我都是“吃官司”的。
我回答他,这还真和我没什么大的关系,但是我不知道,如果你这样跟你父亲说话,他会不会立马抽你。当时他才21岁,那是2年半之前的事。
从那以后我就确信,他一时半会是改不好的,进来是必然的,他会成为这里的常客。果不其然,他是去年11月刑满出狱的,没过几天,就在金山区,因为入室抢劫被判刑12年。他现在也才24岁,那么,可以想见的是,他大概要到32岁才能出去。
读到这条新闻我其实很难受,并没有因为我的“一语成谶”而得意。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固执的人,但是这个固执并不是完全的不通情达理,我始终在坚持发挥自己的一点点作用,与其他犯人们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尤其是在学习和生活上,我总是愿意去帮助那些愿意学习和读书的人,即使对那些不愿意去读书的人,我也会唠唠叨叨地尽一下自己的努力。
有些犯人听进去了,也有些犯人听不进去,也难得有几个非常反感的。我都会努力去说服他们,其实真正说明白了,就那么几句话,在监狱你安心下来,是真能读一些书,学一些知识的,只有这样,你出狱的时候,你才能穿新鞋,走新路,否则,必然是“走老路”的。
实在写不出更多的东西,也不想再写下去,因为,这些道理大家都是知道的,没什么再重复唠叨的必要,只是把一个真实案例提供给大家,让大家有个警醒,凡事多数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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