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赵作海被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并释放。同年11月,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最高法指出,该案件可以认定是为国家赔偿领域“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案”。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赵作海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其国家赔偿金5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15万元。
拿到65万赔偿金的张作海,并没有大家想象中过上美好的生活,拿到65万元国家赔偿没过5年,儿子娶妻花去4万元、大儿子取走14万元,剩余的40多万元因陷入传销、投资理财等骗局而消耗殆尽。
如今,赵作海已70岁,他和出狱后娶的妻子李素兰,靠在商丘市中院抄水表、在梁园区法院收拾会议室两份工作生活,每月收入3600元。虽然生活节俭,夫妻俩仍热衷保健品。赵作海有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却从不吃医院的药,一直吃权健产品,现在的赵作海平静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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