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里,妈妈最后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
这个事情懵懂时看,觉得母亲真狠,只救了弟弟。等我真正做了母亲,有了两个孩子,再回头看这个电影,特别能理解这个母亲当时的选择了。
一个母亲在灾难面前,丈夫已经过世,两个孩子一个还能痛哭大喊,一个虚弱到敲石头,这种情况下,生命的分量何其沉重!就像我们看过的抗战片,一组士兵突击失败,有人深陷囹圄,有人冲出了重围,出去的人要返回去救还在危险里的战友,这时肯定是先救还能动的,而一旁奄奄一息快要不行的,这时只能顾全大局,能救几个是几个。
片中的母亲也大抵是个普通的慈爱的母亲,在和平的生活中完全做到了一双儿女两个都爱,然而面临灾难,冥冥之中的选择似乎被什么似有似无的东西牵动,再让这东西夹杂在单纯的丧女之痛中,血泪中还要掺进沙子,伤口上还要撒盐。
2. 《唐山大地震》中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究竟做错了吗
《唐山大地震》中母亲最终选择救了弟弟,但姐姐却奇迹生还,后被解放军收养,32年后家人意外重逢,心中的裂痕等待他们去修补的悲感情节,再一次勾起了当代人们对那一段惨痛灾难的回忆。为什么母亲元妮选择救儿子方达而不是女儿方登呢?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伤害女儿的举动呢?
但是说到底,绝大部分的母亲都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在地震以后的几十年里,母亲元妮被自己的愧疚之情所折磨,才有多少年后的愧疚一跪,但是这么多年的伤痛又如何能够弥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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