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日中立条约的主要详情
1941年3—4月,日本外务大臣松冈洋右(日本语:まつおか ようすけ)访欧,企图再次借助德意力量促进日苏关系的改善前后途经莫斯科,同全联盟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总书记斯大林(俄语:Сталин)、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俄语:Молотов)进行会谈,4月12日达成协议,次日正式签订此约森和。条约共4条,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是:双方保证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相互尊重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如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时,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保持中立。并同意暂不签订有关北库页岛权利转让的附属议定书。。签约同日,双方还发表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日本语:まんしゅうこく)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俄语:Монго́ль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这显然是对中国内政的无端干涉,也是对《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严重违背。自此苏联对华援助逐渐减少。
1941年4月22日下午,松冈洋右一行回抵东京,在下午9时召开的政府大本营联席会议上报告日苏谈判的情况。1941年4月24日,日本枢密院通过苏日中立条约,天皇立即批淮。1941年4月2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亦批准苏日中立条约。同日,苏联和日本政府代表在东京交换条约此隐盯批准书,宣布苏日中立条约正式生效。
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于日苏条约签字后第二天发表声明指出:东北四省及外蒙古是中国领土,满洲国是非法的,携梁中国政府决不承认苏日中立条约,中国政府与人民绝不承认第三国妨害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的任何决定,苏日两国公布的共同宣言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苏日中立条约》对影响二战战局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即便在条约签订之后,双方仍然彼此心存戒备。苏联虽然重视苏日中立条约,并没有把保障远东边界的安全寄托在中立条约上。它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远东国防的实际措施。1941年下半年,苏联在远东地区新组建了第三十机械化军,第五十九坦克师和第六十九摩托化步兵师。到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前夕,苏联的远东方面军已拥有1,737架飞机,扩建了远程轰炸航空兵第五军,苏联的太平洋舰队拥有近300艘舰艇。苏联在远东的驻军一直保持在50万人以上。正是这支强大的防御力量,使日本不敢贸然侵犯苏联。二战期间,苏联长时间在远东地区(今俄罗斯远东地区)保持大量的兵力,这对苏联来说无疑是一大支持。在莫斯科保卫战期间,苏联才在得到可靠情报支持的情况下,从远东地区调集了部分兵力支援西线战场,并对莫斯科保卫战的最终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时至1945年4月5日,苏联政府在欧洲东线战场作战取得胜利后,才在盟军的要求下声明:鉴于日本帮助德国进行反苏战争,并同苏联的盟国美英交战,中立条约已失去意义,提前一年废除。莫洛托夫在莫斯科召见日本驻苏大使佐藤,宣布苏联政府的正式声明。声明不久,苏联对日正式宣战。
二、《苏日中立条约》是怎样签署的?
然颤升而,三国同盟并未消除德、日两国各自所怀的异志。日本缔茄模老结同盟条约,是为了南进。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即要求德国利用其与苏联的“特殊关系”,充当日、苏缓和的“中间人”,以便日本在放手南进时无后顾之忧。可是,日本万万没想到,早在其确定要与苏联改善关系的7月,也就是三国同盟缔结前的2个月,希特勒就已另有所图,决定要发动侵苏战争,并于12月18日签发了进攻苏联的第21号指令。被蒙在鼓里的日本,码纳于1941年4月13日与苏联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
三、苏日中立条约,苏联和日本到底互相承诺了什么?
《苏日中立条约》,又称苏日中立条约、苏日互不侵犯条约、日苏互不侵犯条约,指苏联与大日本帝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互相保证战事维持中立而于1941年4月13日所签订的条约,由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兼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与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在莫斯科签署,条约有效期为五年的条约,于同年4月25日起生效。 条约共有四款,主要内容包括苏日双方保持和平友好关系,相互尊重对方之领土完整,不予侵犯;如果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战争对象,另一方应在整个冲突过程中保持中立。苏方同时承认满洲国的独立地位及领土完整,日方则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 双方签署的原因与当时的形势有关。苏联方面,为了避免一方面要抵抗德军又要抵抗日军而陷入两线作战的困境,而安抚日本,希望阻止日本北上侵苏。而日本方面自1937年全面侵华后,虽占领了中国东部大片土地,改卜物但仍未能全面消灭中国军队,战争陷入胶着状态。为了打破局面,当日军分为北进派与南进派。北进是指北上与德国共同攻打苏联;南进则是挥军南下侵袭东南亚。后来南进派占优,故放弃北侵苏联。 1945年4月5日,莫洛托夫在莫斯科召见日本驻苏大使佐藤,宣布苏联单弊笑方面废止《苏日核液中立条约》。 [苏日中立条约](全文) 这是根据著名的耶鲁大学网站上的苏日中立条约英文件翻译的 (1)苏日中立条约 为加强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日本天皇陛下决定缔结一份中立条约,为此委任以下代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 V. 莫洛托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人民委员会会议主席和人民委员会外交事务主席 日本天皇陛下 - 松冈洋右,日本外相,一级瑞宝勋章 Yoshitsugu Tatekawa,对苏特使和全权代表,中将,一级旭日勋章和四级金勋章 检查无误并交换条约书后,达成条约如下: 第一条 签约双方承诺双方保持和平友好关系,互相尊重对方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第二条 一旦签约的一方与一个或多个第三方势力有敌对冲突,条约的另一方将在整个冲突期间保持中立。 第三条 本条约自双方批准之日起生效,并保持五年有效期。如果条约双方都未能在条约到期一年前宣布无效,则视为自动再延长五年。 第四条 本条约应尽快批准,批准文书将尽快在东京交换。 以上代表已在两份分别以俄语和日语书写的条约文件上签字盖章表示确认。 1941年4月13日于莫斯科,即昭和16年4月13日 V. 莫洛托夫 松冈洋右 YOSHITSUGU TATEKAWA (2) 关于蒙古地位的声明 声明 与1941年4月13日苏联与日本签订的中立条约的精神一致,为确保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苏联 *** 和日本 *** 郑重声明: 苏联誓言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誓言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莫斯科,1941年4月13日 苏联 *** 代表 V. 莫洛托夫 日本 *** 代表 松冈洋右 YOSHITSUGU TATEKAWA 日ソ中立条约(にっそちゅうりつじょうやく)は、1941年(昭和16年)に日本とソビエト连邦(ソ连)の间で缔结された中立条约。相互不可侵および、一方が第三国の军事行动の対象になった场合の他方の中立などを定めた全4条の条约本文、及び、満州国とモンゴル人民共和国それぞれの领土の保全と相互不可侵を讴った声明书から成る。有効期间は5年であり、その満了1年前までに両国のいずれかが廃弃を通告しない场合は、さらに次の5年间、自动的に延长されるものとされた(第3条)。 日苏中立条约是1941年(昭和16年)日本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之间缔结的中立条约。由相互不可侵犯及日苏任何一方成为第三国军事攻击的对象时,另一方保持中立等4条条约和承认满洲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各自领土完整、互不侵犯的声明书构成的。有效期为5年,在其期满前1年两国若无废除通告则自动延长5年(第3条)。 条约破弃 1945年(昭和20年)4月5日、翌年期限切れとなる同条约をソ连は延长しないことを日本に通达した。 条约废弃 1945年(昭和20年)4月5日苏联通知日本不延长第二年到期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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